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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产检报销上限

时间:2024-10-20 07:48:11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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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保险产检报销上限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生育保险产检报销上限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北京生育保险产检报销上限

  1、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为1400元,

  2、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

  3、妊娠1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

  4、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

  5、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

  6、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550元。

  二、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3、职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三、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

  2、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

  3、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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