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0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二、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三、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四、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一、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三、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被用人单位辞退;
五、被用人单位除名或开除;
六、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020年北京失业保险金具体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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