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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保险咨询电话
北京职工在入职之日起,就享受到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其中包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职工下岗后,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失业保险咨询电话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失业保险咨询电话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邮编:100050
电话:83172954
领取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到1652元。
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