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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指南
北京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二手房赠与过户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缴纳哪些税?本文整理了相关资讯,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的,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赠与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合同原件(赠与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注意:赠与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赠与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应当公证。
受赠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赠与合同和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
办理流程
申请
1、法人或其他组织需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再持申请材料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自然人持申请材料直接到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2、登记申请人应向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屋登记大厅申请房屋登记,全市范围内的军队房产、涉密房产、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等房屋登记向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申请。
受理
登记部门查验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并就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对准予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领证
权利人或者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持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明原件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办理地点
房屋所在区房屋登记大厅
东城区房管局
地址: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8号
电话:84014947,64040878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赠与人为自然人且赠与双方本人均到现场的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1050元公证费(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记费、契税10500元,总计11830元。
营业税
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的为(卖出价-买入价)*5%
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都是卖出价*5%
增值税
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的为(卖出价-买入价)/(1+5%)5%
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都是卖出价除以(1+5%)乘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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