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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积分入户分值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积分入户分值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序号 |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说明 |
1 | 文化程度指标及分值 | 本科及以上(60分); 大专或高职(4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 |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
2 | 技术能力指标及分值 | 中级职称、技师(50分);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30分);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10分)。 现正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10分)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
3 | 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及分值 |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20分) | 以当年广州市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
4 | 社会服务指标及分值 | 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或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以上各项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 |
5 | 纳税指标及分值 | 申请当年的上三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净入库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或以上(20分) | 一个纳税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
6 | 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 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以每年广州市统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目录为准。 |
7 | 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 (1)自办法施行之年度起,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积2分,最高积10分; 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积4分,最高不超过20分。 (2)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积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