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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了互助性和保障性的作用,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增强了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能力,也体现了互助互济精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流程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申请时间】
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后(不含补缴)可以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
3、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
四、【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600元/人/月。
1、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2、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3、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职工曾以其他部分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的,可提取额度从末次提取的次月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4、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提取当月之前,职工曾以销户提取条件申请过提取,之后又重新开户的,可提取额度从销户后首次汇缴的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