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上海市身份证补办材料
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如果我们的身份证掉了如何再补办?补办的具体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分别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上海市身份证补办材料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注意需本人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采集单暨领证凭证》(以下简称《领证凭证》)。
2、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领证凭证》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
3、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已盖章的《领证凭证》(1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还需出具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读学生还需出具学生证或学籍卡)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确认手续。
办理流程
步骤一:携带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失申请
步骤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对资料
步骤三: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进行人像采集,确认。
步骤四:缴纳费用。
办理地址
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
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自派出所确认办理之日起30日。
费用:
丢失补领或者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