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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时间:2022-08-26 18:27:49 我要投稿

司法局 合集5篇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司法局 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司法局
合集5篇

司法局 篇1

  一、7月份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20xx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创先争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创事干业的热情,努力推进省厅、市局部署的“44834”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127项)任务及“四个年”活动的落实。我们把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间,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于7月12日和7月15日分别迎接了省司法厅副厅长方华堂带队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带队的两个检查小组来对我局就“44834”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省厅、市局的.领导对我局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7月20日,本月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3次,调处矛盾纠纷55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通过大力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排查,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

  积极推进全县自然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工作。落实在全县自然村组(社区)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在辖区内建立村(组)、社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在全县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让老百姓有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调解,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案件“以奖代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号)的要求,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核实督导,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5件;调处一般矛盾纠纷30件,村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98件;同时开展二季度案件化解统计工作。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选拔赛。以分片的方式分别在龙潭街道、太和镇、流峰镇、舂陵江镇四个乡镇开展了初赛选拔工作。

  (二)法治建设工作

  筹备20xx年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无纸化工作。对全县各单位的普法管理员进行摸底,完善、更新相关资料并上报市司法局。对全县无纸化普法考试人数进行了统计,20xx年全县共计约11178人参加普法考试。

  严格落实《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

  印发《全国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起草“法治校园”创建方案,筹备“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事宜。主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我县依法治校工作。

  (三)法律援助及律师工作

  在龙潭街道、正和镇、北关社区、柏树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试点工作。7月4日,分管领导深入到龙潭街道、北关社区检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情况,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做准备。

  7月15日,郴州市司法局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实体建设、人员配置、“如法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参评桂阳县文明办组织的评选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上报桂阳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候选人廖石根参评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及最美志愿者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参评材料。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本月接待群众咨询32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件,累计完成194件,占全年任务79.1%。7月8日对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与检察院联合举办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多次与检察院衔接辩论赛相关事宜,7月6日,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体辩论赛在县检察院会议室举行。赛场上,参赛选手旁征博引、唇枪舌战,送上了一场刑事辩论的“饕餮盛宴”。截止七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32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4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60件(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今年7月20日,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01人,其中管制0人,假释43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33人、缓刑325人。本月新增19人,解除27人,收监1人。本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例。

  7月15日,提请收监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雷某进行收监。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湖南省女子监狱干警依法执行收监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公证工作

  截至7月20日,本月办理公证28件,其中国内25件,涉外3件。累计办理公证330件。

  (六)新闻宣传工作

  截至7月22日,本月我局在各媒体刊登信息16篇(省级4篇,市级6篇,县级6篇)。累计刊发81篇。

  二、8月份 :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 篇2

  一 、7月份工作情况

  1、重点抓好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2起,其中老问题1起,新问题1起,针对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工作预案。二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预防、控制和化解,7月份全镇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14起,调解成功14起。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抓了常规性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利用洞靖歌圩节和桥业歌圩节开展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利用下村开展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和调解矛盾纠纷时在当地开展以案说法的方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3、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对安置帮教工作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探访,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现有在册各类归正人员65人,7月份新增安置帮教人员2人。二是走访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本人及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其个人、思想、家庭成员关系及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其去向;三是注重后续跟进管理,切实加强对归正人员的管理;四是根据去司法厅文件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三类”人员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排查走访工作;7月份未发现我镇的安置帮教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现象。

  4、社区矫正工作。本月新增社区服刑人员1人,到期解除矫正人员0人,自此,我所累计接收矫正人员73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40人,目前在册矫正人员33人。二是严格实施月报到制度、监护人情况汇报制度等管理内容,建立并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作制度。三是深入走访矫正对象的家庭,全面了解、掌控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生产情况,根据每位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矫正方案,落实不同的矫正措施,建立对矫正对象的动态监控措施,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7月份无脱管漏管,未发现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5、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一是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精准扶贫和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二是协助镇政府处理百林村大命屯与百林屯的山林纠纷及纠纷引发的堵路事件;三是参加7月6日举行的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活动;四是参加了镇政府举行的一系列扶贫工作会议;五是参加司法局组织召开的两学和一做学习会等

  二、 8月份工作打算

  1、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保一方平安。

  2、坚持以多种形式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各村党群议事会和述职述廉会议做好法制宣传。

  3、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和公益性劳动。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三是排查重点对象,对重点对象进行个别管理教育。四是长期对两类人员的管理不放松。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理及上报工作,坚持做到应援尽援。

  6、积极配合做好政府相关案件的协调和处理及其他维稳工作。

司法局 篇3

  一、立足本县实际,抓住重点,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机关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为地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

  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居),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

  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居)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以重点人教育监控为着眼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今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社区矫正的组织机制。

  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运行规范。

  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

  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司法局 篇4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xx]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xx-20xx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xx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xx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司法局 篇5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认真谋划,积极部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

  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

  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

  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

  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

  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

  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

  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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