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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与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09 19:13:53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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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与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总结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改增与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1

  营改增工作总结为推进“营改增”工作有序、平稳、顺利开展,日前,盐都地税局认真贯彻市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项措施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该局突出当前“营改增”工作重点,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深刻学习和领会上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实质,明确目标工作思路,积极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营改增”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是做好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任务,科学做好人员分工,做好应对人员业务水平的再提高,确保对重点户的核查准确无误。做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统筹安排任务的前提下,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强化责任。结合盐都实际,认真梳理“营改增”工作步骤和程序,明确主要责任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同时,不定期组织督查和抽查工作,要求每周五下午专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四是讲究工作方法,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宣传牵头部门,要求大家讲究工作艺术,向纳税人宣传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税法尊严,动员纳税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自查自纠的问题可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2

  一、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严重萎缩。按照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的设计,根据主体税种划分为两大体系:流转税体系、所得税体系,其中流转税体系实行地税管营业税、国税管增值税“两条腿走路”的管理模式。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地税机关目前唯一称得上主体税种的就是营业税。“营改增”后,营业税消亡,增值税“一支独大”。主体税种的缺失,更直接导致地税税源严重萎缩,地税税收急剧下降。另外,“营改增”后,地税仅剩下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固定税源,与经济发展指标关联度弱,增长后劲严重不足。

  (二)老税源逐步流失。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管;缴纳营业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征管。这意味着“营改增”后新办企业的所得税全部划归国税征管,地税从此没有新税源注入。同时,地税管辖企业所得税的老企业由于改制、新注册成立公司等原因,企业所得税转向国税部门,造成税源流失。

  (三)社会影响力下降。“营改增”前,地税在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中始终处主导地位,财政收入的比重多年维持在64%左右。“营改增”后,地税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幅度缩水,收入比重跌至35%左右。客观地讲,数字一定程度上体现部门的工作实绩,“营改增”或将使地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中发挥的作用下降;“营改增”也将使地税失去与纳税人联系的主要纽带,或将影响地税在社会和纳税人中的地位。

  (四)人才队伍波动。在地税,营业税的征管最能检验、体现、展示地税干部综合能力和水平。多年来,地税在这个平台上积累了大量经验,涌现出了大批优秀人才,一旦该平台消失,可能造成人才浪费。同时,系统内不同程度地出现“自身价值将来难以施展”、“地位下降被边缘化”、“未来命运不可知”等负面情绪,或将打击地税干部的自信心,影响地税干部队伍的稳定。

  二、几点建议

  (一)建议上级部门尽快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重新明确界定增值税的应税劳务。

  (二)解决好两税的.政策衔接问题。营业税征管范围广,税目、税率设置多,但不需划分纳税类别,而增值税要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特别是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减免税项目和税收优惠政策极多。两税在税制设置、征管方式、税收政策上有巨大差异,有必要将这些差异解决后,再进行对接。

  (三)调整财政预算,调整地税和国税机关的税收计划。

  (四)调整地税税收管理工作重心。各级地税部门跟上税制改革的步伐,深刻认识“营改增”的时代性和必然性,化解负面情绪,把税收管理工作重点转到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管理上,转到新的征管模式、税收管理体系构建上,把职工关注点转移到地方税体系建设、地税地位重铸上,促进地税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关机制,确保地税人才队伍的稳定。

  《社情民意》是益阳市政协办公室主办的不定期内部刊物,负责将全市各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反映的社情民意加以编辑,报送省政协、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如有批示,请回复益阳市政协办公室联络科。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3

  一是立足发展大局,搞好汇报沟通。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做好“营改增”全面实施对地税收入的影响汇报,建议及时调整年初下达的国地税收入任务计划,使之与“营改增”后各自管辖的税源相适应。

  二是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清缴欠税。集中精力开展建筑、房地产行业营业税专项治理,安排专人按照建筑工程进度确定申报期限,实施跟踪管理,即时结算入库;开展房地产项目纳税陈欠清缴工作,要求各征收单位于5月1日前全面追缴到位;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实现土地增值税依法征收,尽量弥补由于“营改增”改革后地税收入缺口。

  三是加强部门合作,畅通改革渠道。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调,搭建“营改增”工作平台,提前制定改革预案,对移交方式、内容、时间做出详细规定,定期召开“营改增”户籍信息交换和推进交流会议,杜绝在税制改革过渡期间出现管理空白。同时,针对“营改增”后增值税附属税种的管理弱化问题,积极与国税部门签订代征协议,委托代征相关地方税费。

  四是搞好纳税服务,培育新的税源。加大对本次“营改增”涉及行业的政策辅导,实施重点行业重点辅导、政策更新及时辅导和日常疑难全程辅导措施,确保顺利过渡。参照税制改革方向,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投资导向等方面向地方党委政府提报有建设性的`意见,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争取将政策变化对税收均衡入库的影响降到最低。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4

  今年继续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照此看来,银行业“营改增”的脚步声已渐行渐近。

  不过,银行业“营改增”难度较大,诸多现实问题需要思量。营业税多环节全额课税、税负不均衡、欠缺公平合理性等特点,形成了银行业营业税制的制度性缺陷。加之金融创新发展速度远远超过税制完善的进程,与之配套的营业税政策不健全,造成征管不到位。具体来看,银行业现行营业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个。

  第一,重复征税问题。这里的重复征税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指对同一项业务收入征两遍税,如代收代垫款项。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如邮电费、工本费)和加价等。另一种是指在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情况下,银行业务一方面要缴纳营业税,另一方面缴纳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实际上承担着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双重负担。

  第二,过度征税问题。在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纳税核算的情况下,贷款利息到期无论是否收回,均应并入当期应纳税额缴税,银行需要占用流动资金来垫付税款。连本金都未能收回的不良贷款利息仍需缴纳营业税,不合理,无形中增加了资金成本。当滞收利息较高时,对于以资金为基本经营工具的银行来说,是一种巨大负担。这不仅会影响银行短期资金流动,也会对银行整体运营造成一定的负担。

  第三,政策规定滞后问题。近年来,银行金融创新业务逐步活跃起来,出现很多新兴的业务品种,而现行的营业税政策规定出现空白点。如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可分为保本保息固定收益品种、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品种、基金型等。客户购买不同的理财产品是属于银行存款,还是投资或借贷,或是购买金融商品,是否征税、如何征税没有明确。

  第四,扭曲银行经营问题。在一定情况下,对贷款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会引起商业银行最优贷款量的下降。直观上说,就是贷款利息收入的更大部分以税金的形式存在,银行利息收入的利润空间下降,因此会影响到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基于此,从中国银行业的长远发展和与国际接轨角度综合考虑,应该适时推进“营改增”。这符合税制改革的整体导向,有利于优化税制,避免因双重税制并存造成的重复征税、征纳成本高和税负高等问题,有利于保持整个产业链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有利于实现全行业税制统一。

  在银行业推行“营改增”,有许多现实的.问题需要解决。因为银行业务错综复杂,既有对最终消费者的服务,也有对生产者的服务;既有核心业务,也有辅助金融业务;既有传统信贷业务,也有中间业务和其他金融创新业务。国际上金融业增值税制有三种典型模式:基本免税法、零税率法和允许进项税额抵扣的免税法。三种模式虽相互区别,但也有联系,它们均对主要金融业务实行税收优惠(零税率或免税)。

  就目前而言,无论是对核心金融产品还是全部金融产品免税都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对银行的主要业务实施免税必然会造成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进而影响经济的稳定,且这三种模式均要求对核心业务和辅助经营业务能够准确核算,这会大大增加银行财务核算的成本。因此,国际上的几种通行模式都不适合照搬到我国。基于此,银行业“营改增”的难度要远大于其他行业。在研究“营改增”方案的过程中,相应的理论研究必须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才能确定最优的改革方案。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5

   20xx年1月1日开始,营改增将在原来“1+6”的基础上实现再扩围,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也将纳入改革行列,与此同时,一场关于营业税九大税种纷纷纳入减税阵营的讨论正在形成。

  作为营业税九大税种之一,金融业的营改增正在加速推进中。消息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研究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相关工作,预计明年开始推广。

  此前,《中国经营报》记者也获悉,包括北京在内的各地金融局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始做税率、税负测算工作,而测算的核心主要采取简易计税法进行计征。

  “一直以来,金融业在营业税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因为它包含内容较多,不仅有银行、保险,还有证券,这些行业的税率非常复杂,为了简易操作,未来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税率可能和现行税率没有太大差别。”一位参与测算的人士表示。

  在该人士看来,虽然已经做了测算,但目前监管层对此还在研究,未来顺利推行难度仍然较大。

  简易计税法测算

  从长期看,金融保险业是营业税中营改增最难的一个税种,参照国外的经验,最大可能是保持现状不变。

  选择哪一种税率,这是营改增后金融保险业面临的'问题。

  上述参与测算的人士表示,目前金融局已经选择了30多个金融行业进行了试点测算,主要包括各种性质的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目的是测算现行税率和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的差,以确定金融保险业的营改增税率。

  “虽然增值税现在有四档税率征收标准,但是对金融业来说,并不能简单用一个税率来计算,其征收增值税存在比较高的技术难度,就是进项税额抵扣如何确认,这会导致不能简单选择4个税率中一档征收。”参与测算的人士说。

  相对于以前的营业税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法后,金融服务业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如此一来,对金融业来说,实质上改革后实行的增值税和原来营业税计税方法没有太大差别。

  此前,在已经实行营改增的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都存在进项额抵扣的部分,可以凭借增值税发票抵扣,所以在整体税率基础上增加了11%和6%两档,以调节企业税负。但是对金融业来说,以银行为例,很难清晰地计算出一个客户和银行合作后,到底能带来多大的增值额,因而需要按什么样的标准来制定税率也较难确定。

  上述测算人士称,从长期看,金融保险业是营业税中营改增最难的一个税种,参照国外的经验,最大可能是保持现状不变。“虽然是增值税,但计算方法还是类似原来的营业税体系,因而税率也不会有较大变化。”

  据了解,目前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5%,征税业务包括贷款业务、融资租赁业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业务)、金融经纪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包括银行结算和票据贴现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业务。

  中央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从国际经验来看,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的技术难度很大,因为既然是增值税,那么抵扣环节是必然的,但金融业在这一环节就断了,抵扣链条受到影响后增值税的计征方法也要发生变化。

  税负增减仍会出现

  金融业营改增后存在税负有增有减的现象,和现在部分物流行业营改增后,税负有增有减现象如出一辙。

  如果税率不会发生变化,那么对金融保险业来说,当其他行业迎来减负时代时,该行业是否增加了税负。

  对此,此前某券商曾测算,若商业银行营业税下降2个百分点,14家上市银行的净利润将平均增长达到5.26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如果对金融机构税收进行改革,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银行利润水平。

  不过,因为金融业现在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三部分,参照国外增值税免税条件,有分析认为,在基本免税模式下,由于银行业的收入以利息收入为主,因而实行对利息收入免税的增值税,必然使得其税负大为降低,较征收营业税下降71.81%;对于保险业来说,其主要收入来源于保费也能免税,税负当然也会明显下降,较征收营业税下降72.60%;但对于证券业来说,由于主要收入来源于手续费和佣金,是不能免税的,实行增值税后其税负就会明显加重,较征收营业税上升132.12%。

  也就是说,金融业营改增后也存在税负有增有减的现象,和现在部分物流行业营改增后,税负有增有减现象如出一辙。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A股16家上市银行共缴纳税负(营业税、所得税及其他)4122.44亿元,4家上市保险公司共缴纳税负298.56亿元,上市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计缴纳税收4421亿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统计,20xx年全国营业税实现收入15747.53亿元,同比增长15.1%,比上年同期增速回落7.5个百分点,其中除金融服务业营业税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外,其他行业营业税增速均有所回落。

  在此背景下,作为营业税中增速较快的金融保险业改革也备受关注。

  财税专家马靖昊告诉记者,金融业的增值税计征目前在国际上都是个难题,许多国家为减轻难度而采取了简易计征或零税率的方法,未来如何处理,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据悉,相比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简易法其实和原来营业税的测算类似,一旦营改增后,金融保险业要试点简易计征法,对该行业来说,征收难度无疑会减小。

  此外,部分人士表示,金融业“营改增”后银行、保险业的税负大幅度下降,虽然有助于解决其现行营业税制下税负过重的问题,但又会带来地方财政大幅度减收,由此形成改革的阻力。

  因此,未来营改增推广后,对于金融保险业的增值税计征方法或将重新设定,上述参与测算人士称,财政部目前正在进行相关的研究,未来或有新思路。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6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内部宣传,通过腾讯通向广大干部职工群发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以所为单位,组织税收征管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税务系统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表》和《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传递方案》,让干部职工了解“营改增”的'总体工作进度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对外,加强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通过纳税人QQ群等方式向相关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加强合作,召开国地税合作工作会,确保“营改增”期间各项工作密切衔接,顺利推进。会上就“营改增”传递资料具体内容、传递时间、传递方式达成了一致,并对“营改增”实施后的后续跟进协同合作管理事项提出了进一步细化操作模式。

  三是做好基础数据清理工作。组织建安房地产企业进行涉税事项清理,及时解缴税款入库;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开展发票清理工作,并做好移交前的发票发放工作,确保企业移交前各项涉税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加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清理工作,要求税收管理员及时清理管户基础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四川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表》。

  四是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拟定召开财税三家联席会议,就“营改增”的平稳顺利交接做好组织保障。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7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营改增”5月1日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并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为迎接“营改增”的顺利落地,扬州地税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准备,做好前期工作。

  一是做好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把国家有关“营改增”的最新政策、推进进度以及实施“营改增”以后可能对地方税收造成的影响等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参加地方政府“营改增”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在掌握主动的同时争取得到全面支持和配合,并建议政府调整年初下达的国地税收入任务,使之与“营改增”后各自管辖的税源相适应。

  二是做好政策变动衔接。开展“营改增”政策梳理,与国税、财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磋商政策调整可能会对相关企业发展、税收征管、财政收入等带来的`影响,预测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特别是做好建筑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前瞻性分析,提前研判筹划,及早应对,为深化税制改革做准备。

  三是做好内外辅导培训。对内,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窗口和基础税源管理部门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要求准确把握“营改增”涉及范围、界定标准等业务知识;对外,对相关行业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进行广泛宣传和辅导,利用志愿者网站以及“手机办税通”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对“营改增”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四是做好基础数据调查。对辖区内涉及“营改增”的行业开展专项税源调查,摸清拟移交企业户数、欠税规模、清算进度、发票使用等情况,及时生成“营改增”移接交清单,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对有欠税和发票盘存较多情况的,督促其及时申报缴纳,做好发票使用进度预测以及库存盘点,实现清欠不留死角、征管不留空白。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8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方案》(琼国税发〔20xx〕68号)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结合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营改增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税制改革舆论环境,现将四月份的营改增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保障制度建设到位

  为使营改增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通过印发《万宁市国家税务局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工作重点,成立宣传工作小组,统一制定宣传方案,负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从多方面阐释改革积极意义,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认同。

  二、围绕主题,保障活动开展到位

  市局紧紧围绕营改增工作,结合万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市地税局紧密联系,共同开展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一是联合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4月1日上午与万宁地税联合举办启动仪式,重点发布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采取的系列措施,并就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税收热点进行解答。南国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新浪海南、法制时报、万宁电视台、万宁时讯、万宁市委新闻办等七家媒体参与发布会报道。

  二是联合开展营改增纳税人培训。4月14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营改增”专题培训会,由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中心和海南大华光明税务师事务所就营改增政策规定、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开具发票流程等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讲解,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共计112家纳税人参加培训。4月25日下午,我局联合市地税局在市多功能中心联合举办第二期营改增纳税人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是市国地税联合举办的规模较大的营改增纳税人培训会,全市共1700余户纳税人参与培训。4月28日,我局又专门针对已领取金税盘的纳税人开展增值税发票开具专题培训,对开票系统进行详细讲解。

  三是联合开展“绿色骑行 椰岛税宣”活动。4月15日,联合开展绿色骑行宣传活动,由国地税两局税务干部、纳税服务志愿者、企业纳税人等80余人组成。骑行活动分上、下午举行,上午在万城地区,下午在兴隆地区。途径万宁中学、市政府及市内多个商业热门区域,沿途骑行开展宣传活动。在兴隆地区,骑行宣传队伍还在多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展驻点宣传活动,向市民及周边商铺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

  四是联合举办营改增税企座谈会。4月21日下午,市国地税联合在兴隆召开营改增税企座谈会,邀请房地产、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27家大型企业参加会议。税企双方就营改增政策涉税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市国地税局对企业所问问题进行一一详尽的现场解答。

  五是联合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4月25日上午,市国地税联合在万宁中学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在校园操场利用学生周一早间操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营改增税法演讲。

营改增与工作总结9

  为推进“营改增”工作有序、平稳、顺利开展,日前,盐都地税局认真贯彻市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项措施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该局突出当前“营改增”工作重点,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深刻学习和领会上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实质,明确目标工作思路,积极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营改增”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是做好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任务,科学做好人员分工,做好应对人员业务水平的`再提高,确保对重点户的核查准确无误。做好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统筹安排任务的前提下,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强化责任。结合盐都实际,认真梳理“营改增”工作步骤和程序,明确主要责任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同时,不定期组织督查和抽查工作,要求每周五下午专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四是讲究工作方法,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宣传牵头部门,要求大家讲究工作艺术,向纳税人宣传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税法尊严,动员纳税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自查自纠的问题可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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