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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3-04-11 10:53:08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重要内容和举措,及时报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接受社会和媒体的全面监督。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依照“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成立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等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制定了专项督查方案,对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百日督查,同时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办牵头、监察局、安委办参加的综合督查组,从xx年6月23日-25日对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以石府办[xx]220号通报全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县主要领导掌握情况,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工作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乡镇渡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和一些容易疏忽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了百日督查真正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全县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79条,整改312条,整改率达98.5%,有效防止了事故发生。

  四是在7月底至8月5日前采取以县安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和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督查组交叉对各乡镇、部门进行督查,坚决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奥运”期间,县安监局将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三大高危行业专门下发文件,具体部署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现场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五是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隐患排查走过场对存在隐患未发现或未作出治理处理的`,必须追究排查人员责任;凡是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的,必须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凡是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不准正常生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实行停产整顿;凡是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必须依法追究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15000元,确保了专项整治经费。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

  为了保障首都的社会稳定,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来京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号)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实施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根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同志任召集人,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度第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本市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2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根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同志任召集人,并于2月10日召开了度第一次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集中研究分析了本市劳动力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手法和特征,以及如何采取统一执法行动,实施有力打击的手段措施。同时针对各级各部门上报的难点问题,适时组成市级执法小分队,在相关区县的协同配合下,对非法职业介绍活动实施重拳突击。

  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2号),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区县的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街道、乡镇,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落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分别下发了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本系统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力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类违法活动。在2月17日召开的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重点部署了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全市统一协调行动,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3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对辖区内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了清理整顿的对象和情况。2月23日,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城管监察共同组织,各区县、街道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统一行动日当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带领市区街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丰台区反映非法职介活动猖獗的南曦大厦写楼实施重点突击检查,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战果丰盛,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截至3月20日,全市共出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1304人次、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545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33家、当场退还求职者求职费19600元、没收非法所得6000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0家职业介绍机构发出责令改正、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200余份;行政处罚8家,处罚金额25000元。

  朝阳公安分局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在松榆里御景园1号楼1F号,捣毁了以刘国栋为首的利用职介公司骗取务工人员财物的犯罪团伙。经查,刘国栋等人专门租用商住两用公寓楼以开办“北京阳辰伟业咨询有限公司十里河分公司”为掩护与“北京亿隆恒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华腾盛事公司”、“北京华腾盛长虹企业管理中心”合伙,通过刊登招聘广告,以高薪职位为诱饵骗取应聘者保证金和服装费。现已核实事主30余人,并将刘国栋等14人刑事拘留。2月17日,嫌疑人张宇(女,40岁,黑龙江省人)以在《手递手》报纸上刊登招工信息为名,通过电话对求职者进行招嫖,嫌疑人张宇在上门4 提供性服务时,被海淀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已将张宇治安拘留。专项行动中,全市公安部门共出动警力1900余人次,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50余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1200余家,审查人员余人次,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60余家,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人(其中刑事拘留28人、治安拘留2人)。

  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职业中介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据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予以查处,对超范围经营欺骗求职者的职业中介机构做到,发现一户,严厉查处一户,决不姑息。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415人次,车辆650台次,查处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67户,其中立案22户、结案19户,责令改正52户;罚款2元,没收非法宣传材料800份。

  西城区和丰台区分别针对辖区内南礼士路和六里桥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部门集中研讨、综合治理的对策,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招聘求职,同时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测探头,从劳动、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和街道(乡镇)抽调专人加强巡查,实施阵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清理整顿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20余处,劝阻疏导人员36000余人次;没收招工小广告余份,查处招工小广告窝点8个。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在全市统一行动日当天,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劳动就业报等十余家新闻单位参加了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报道,宣传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起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针对春节后来京务工人员返城高峰,提前编印了《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实用手册》、就业维权服务宣传折页、《北京劳动就业报》(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专刊)及宣传海报10万份和编制宣传片,与劳动保障部编印的维权手册一同分发至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到各交通枢纽、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登上火车和汽车等方式,直接向来京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并引导其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求职,避免受到非法职业介绍活动侵害。

  北京市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城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的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保持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对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打击,彻底铲除。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3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已经圆满结束。8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特点显著

 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xx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到安监总局视察,就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局根据要求,明确提出了督查主要任务。

  二是精心筹划,周密部署。

  安监总局制定了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督查工作的3个具体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会议联系、信息沟通、联合督查和通报公告制度。召开了动员大会,对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广泛宣传,创办每日一期的《快报》,及时沟通情况。分阶段召开了汇报会,研究督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要求。

  三是行动迅速,配合有力。

  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江西、四川、重庆等25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作出批示指示;多数地方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国务院19个部委局召开了部长(局长)办公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7个部委局制定了行业督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检查督查。

  四是工作深入、作风扎实。

  安监总局派出的15个督查组深入到17个省(区、市)的127个市(地)、389个县(市、区)和987个乡镇,深入到1628处煤矿(井下)和303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化品生产经营等单位,严格督促、认真检查;召开各类座谈会490多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8场,基本摸清了被督查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五是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促进。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安监系统紧急动员、立即行动,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安全生产。在四川的两个督查组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协助地方抗震救灾,在四川周边省市的督查组也立即赶往灾区。派出3个专家组赴灾区指导企业防范次生灾害。派出44支专业救援队伍和14支医疗救护队,搜救、救治了一大批伤员。

  督查工作成效令人瞩目

  一是推动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重庆、辽宁、黑龙江、河南等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真正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全力推动。湖南省主要领导表示要借机解决湖南安全生产领域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湖北省主要领导提出要用“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山东、贵州、山西等省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强化隐患整改。

  二是排查治理了一大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截至7月底,15个督查组共发现和解决非法生产问题276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问题1853项、各类事故隐患约15580项(其中重大隐患1636项)。下发执法文书1567份,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91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74个;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关闭非法生产小厂矿30处;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技术难题。

  三是促进了全国和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据调度统计,XX年1-7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13.9%,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和24.3%。

  四是发现和总结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如山东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河北省建立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河南省部门联动整合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山西省长治市统一煤矿用工管理、重庆市巫山县“党管安全”等经验和做法,实践证明都是行之有效的,应当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五是在实践中锤炼了队伍,提高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水平。

  大家在实践中开阔了视野,受到了教育,获得了真知,增长了才干,并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写出了50多篇有实践基础、有思想高度、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五点工作体会

  一是必须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安监系统的职责使命。三是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四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的保证。五是必须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8月9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办组织6个督查组,由总局6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未派督查组的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和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务必整改到位;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巩固发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着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渔业和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的同时,抓好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级分类、重点监管机制和支撑保障体系,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督查组向四川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组在四川省督查了9个市、18个县(市、区)以及72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632项。煤矿第三组在四川省督查了6个市、14个县(市、区)以及6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查出问题和隐患473项。督查组向四川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如下:

  一是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专业力量薄弱,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基层难以落实。乡镇安监所(办)多为兼职人员,一些非煤矿山相对集中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偏少,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指导难以实施。

  二是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由于采矿权审批滞后,多数整合矿井因尚未取得采矿权而无法进入施工建设程序,一些整合主体矿持等待观望态度,存在只生产不投入的现象。采矿权设置不合理。

  三是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工作任务重。全省有小煤矿1412处,占矿井总数的97.7%。有高瓦斯矿井304处、突出矿井38处,瓦斯监测监控、通风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此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漏洞,监管工作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技术装备设施配备不够等问题。

  四是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省仍有非煤矿山5855个,数量偏多,规模偏小,近XX个露天采石场中,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不足5%; 116座尾矿库中,库容在100万m3以下的近50%。大多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低,部分国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中石油、中石化各含硫气井井场应急预案中点火决策人普遍不明确;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在川管道、场站中,仍有960多处违章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目前的现状

  目前镇辖区内共有采石场8个,砂场3个,红砖厂7个,有加油站9个,液化器供应站2个,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32户,小煤矿1个,爆破器材库1个,规模比较大的木制品加工厂3个,一般规模的木材加工厂10个。在以上这些企业和个体户中,列入重点整治,进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13个。

  按照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 7月以来,我们对这些重点行业特别是列入重点督查的.十三个部门和单位采取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精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以及自然灾害的发生都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救援预案。

  (一)对11个非煤矿山,1个小煤矿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和排查,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措施及台帐。检查的重点以健全和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爆破作业的操作秩序、安全距离,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及清退登记,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区边坡稳定性是否坚固、边坡角度、场地排土、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认真进行检查分析,找出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责令业主限期整改,清除各种存在隐患。

  (二)对经营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34户,重点对消防设备的设置,管理使用,保养等方面进行检查落实,特别对储存仓库及货柜摆放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规范,经营者是否经过正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各项的建立健全等进行全方位督查。

  (三)道路交通,由农业中心和交警中队具体组织督查。对农用拖拉机、摩托车、大小车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进行造册登记,并检查落实年度检审情况,严格查处无证驾驶、无牌驾驶、酒后驾车、乱停乱放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各村、社区协管员随时做好安全协管工作,并排查分析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做到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和监控。

  (四)消防安全工作。在年初就召开了第一把火现场会,出台了相关文件和规定,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与各村社区和相关企业单位签订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用宣传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的对几个大的商场、学校、易发火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和排查,尽最大努力把火灾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总之,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们把重点放在13个企业和单位,真正做到排查不留隐患,检查不留死角,彻底解决好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存在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的工作力度,各类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控制,使我镇的各项安全工作,得以正常开展。下半年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努力实现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为我镇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5

  为继续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计生组办 [20xx]x号)精神,我街道对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早安排,早布署,街道下发了《xx街道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范昌、蒋xx为组长,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卫监所、药检、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街道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24日开始,全街道开展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计生办牵头,街道卫生、药监、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打击“两非”行动检查小组,从7月至9月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2个医疗诊所,重点对医疗机构b超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所、个体诊所和药房(店)是否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进行了检查。经查,2个医疗机构对b超的管理和使用比较严格,均制定了b超管理制度,从事b超的业务人员均能回答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规定。2间卫生诊所无b超操作人员,未发现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街道根据历年来市区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数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区人口计生局、街道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全街道范围内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的.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三、检查结果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情况:根据历时三个月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部分卫生机构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6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农明电〔20xx〕108号)及《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安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10月12日召开了x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10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11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六)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一是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集中攻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建设和租售行为,确保如期清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二、排查成果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50435个,面积59340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6个,涉及棚数9个,土地面积8.22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50581个,面积59465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三、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7个,涉及棚数10个,土地面积13.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72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曹老集镇周郢村大棚塑料厂:已经整改到位。

  2、吴小街镇刘亮蔬菜整理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3、吴小街镇吴延庭大棚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4、梅桥镇刘德忍织小网厂:已经整改到位。

  5、梅桥镇焦乃六农资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6、梅桥镇贾标饭店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7、云尚生态园餐饮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

  根据明综治委(20xx)16号文件精神,我乡及时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认真抓好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秩序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通过这次专项行动,我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有明显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有明显增强,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等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为了认真抓好这次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抓出成效,乡里成立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副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各级各部门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行

  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

  二、宣传发动,务求实效。

  在专项行动开始时,我乡召开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同时,充分利用标语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共张贴标语26张,营造全乡上下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对需要整治的问题先从宣传入手,着力解决整治对象的思想认识,提高整治效果,对确需严历打击的依法予以整治,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扎扎实实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明确职责,协同作战。

  我乡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加强配合,协同作战,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乡综治办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能认真地负责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乡派出所对校园及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行了整治,协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和防范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并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同时,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并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发挥了“警校共建”的功能。司法所巩固“法律知识进百家”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中小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了校园综合治理力度,对校内治安环境进行了整治,同时加强了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维护了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工商、村建、文化、共青团等部门依照各自责任也协同各部门开展了这次整治。

  这次专项行动,清理了学校周边的两家无证食杂店,一家小卖店正在办证中;检查并规范了学校的师生食堂;清理了两个无证经营vcd片、音像制品摊点,办证了两家;清查30个暂住人口;检查整治了3辆载学生的非客运车辆;收缴了毒鼠强粉状500克,药水72支。

  通过这次行动,我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取得了进一步好转,为十六大胜利召开奠定了安定、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我乡将进一步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坚持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认真研究并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期管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8

  为进一步规范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定精神,提高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依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政监管执法检查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力度,根据县安委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编制xx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华体会体育2串1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安,加大事前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已查明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100%,努力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年内对直管重点行业领域和工贸重点企业检查不低于6次;

  对其他行业领域检查不低于4次;

  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进行重点监管监察,增加检查频次,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同时根据职责法定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有效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检查重点领域与检查事项

  根据商务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成品油加油站、大型商超、餐饮等行业领域为xx年安全生产监管检查重点领域。

  1、聘请专家检查: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商务系统的'工业企业、成品油加油站、大型商超、大型餐饮饭店的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企业数不少于12个(安全办牵头组织)。

  2、专项检查:为解决某一突出问题,对特定事项展开的检查。餐饮行业使用的燃气安全,全年不少于4次。成品油市场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

  3、综合督查:一是指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二是组织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共同治理跨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三是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检查,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对监管单位和挂钩企业进行检查(全年不少于6次)。

  五、工作要求

  1、规范检查行为,细化现场检查方案。各位分管领导、各职能科室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前,要根据本华体会体育2串1 ,有针对性的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按照XX县“双随机抽查工作”规定,采取随机抽查(选)的方式确定待查对象。监管人员完成检查后,应当向检查对象出具《现场检查记录》;实施复查的,必须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

  2、加大检查力度,认真查处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计划(检查方案),严格法定程序、严格法定检查事项,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清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要特别注意源头管理,加大事前处罚力度。

  3、加强计划管理,严格奖惩考核措施。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实施的年度监管检查华体会体育2串1 ,是全年监管检查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局安全办定期对各责任科室执行本计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严格遵守计划规定,按时完成内容的,予以表彰;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年度安全监管华体会体育2串1 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及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9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皖市监〔20xx〕402号)文件的要求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区局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期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执法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体情况

  自20xx年11月开展行动以来,区局紧扣文件精神,竭力维护农村市场食品秩序,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3车次,开展联合检查3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56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0户次,发现问题5家,已全部责令整改完毕,立案查处1起,罚没0.1万元,开展宣传活动3次。

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分工,结合我区特点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着力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程秋生任组长,区局副局长李克朴人副组长,各监管所所长为组员,其他工作人员配合小组开展执法行动。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按照文件要求,区局结合辖区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市场如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重点主体如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品类如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三)加强宣传,深入拓展案源

  为切实落实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形成良好的打假氛围,区局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活动,对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加宣传的执法模式,从消费者、经营户入手,逐渐形成打假假冒伪劣食品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投诉举报12315热线,提高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投诉举报的办理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有效利用投诉举报渠道拓展案源,对投诉事项涉及违法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举报事项一经查实,给予奖励,力争形成良好的农村市场秩序。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农村环境复杂,经营户多为年龄偏大且存在部分不识字人群,对于政策的宣讲、制度的执行都存在一定困难;经营地点分散且地址模糊,农村地广人稀,经营主体分布不均匀且具有隐蔽性,不易摸排。

  2、执法力量薄弱,辖区监管所人员严重不足,且人员专业水平不够,日常检查过程中存在困难。

  下一步区局将在本次的基础上,结合行动积累的经验,持续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落实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0

  临近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结算迎来高峰,欠薪问题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记者从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绍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集中治理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行动将持续到20xx年春节前。

  保障每一名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绍兴市以开展“稳进提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兜牢维稳底线,综合施策解决欠薪问题,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欠薪预警案件办结率超过90%,经济稳进提质重要指标“劳动纠纷化解率”评价指数位居浙江省前列,全市人社系统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提前一个月化解交办信访积案81件,实现“动态清零”。

  此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绍兴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盯紧重点领域,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房产项目,重点排查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及未落实实名制导致的`欠薪问题,同时加大对房产项目肢解发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性拖欠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掌握企业因资金链短缺、生产经营困难等造成的欠薪问题,主动提前介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劳资关系稳定。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绍兴各地畅通24小时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应急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与110联动协作机制。并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持续提升“安薪码”知晓率,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点受理,全市联动”,方便农民工线上维权。12月5日至9日,绍兴市还将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活动,在各区、县(市)设置接访点,方便农民工就地维权,确保接诉即办,快速为农民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绍兴市将确保全市农民工20xx年的工资在20xx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足额支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织密织牢劳动者工资权益保障网,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1

  根据《X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标问题清单,做好整改落实部署工作,现将我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急需整改事项

  1.同客运企业签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运营承诺书》;

  2.淘汰XXX运输有限公司57座以上客车;

  3.加强客运班车、客运站场日常监管。

二、具体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我局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精心组织,成立了XXX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整治领导小组,由XXX局长亲任组长,执法大队、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城市公交股、交管总站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安排专人专职负责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日常事务。

  2.加强动员,组织专题会议。根据工作要求,召集了各站场、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传达《XXX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工作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明确各相关运输企业和交通管理部门整治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县内两个客运站场充分利用好安检机等设备做好三品检查以及驾驶员开车前安全告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XXX副局长注重强调和平县永发公司负责人要落实好道路安全主体责任,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将57座以上车辆报废淘汰。

三、工作成效

  1.县交通运输局已与县内8家客运企业签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运营承诺书》,明确责任单位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和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2.XXX有限公司57座以上车辆仅有1台,目前正在走车辆报废流程中,确保7月底前退出营运市场。

  3.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把好准入关。本年度核计注销车辆116台(其中客运班车15台,普通货运车辆101台)。

  4.推进“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工作。一是实现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截至目前,客运车辆安装233辆,全县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完成安全安装377辆;二是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监控终端,利用智能监控及GPS监控系统对营运车辆的行驶速度、轨迹、超速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布预警消息。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2

市环保局:

  市行政执法局依据蚌政秘[20xx]77号文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狠抓城市扬尘治理,切实解决渣土运输及环卫保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减少城市雾霾天气的产生,为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目前渣土运输管理已步入良性循环状态,基本上杜绝了运输污染路面和扬尘问题;环卫机械化清扫作业已走上正规,道路实现了见本色的要求,杜绝了扬尘污染现象。现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情况作以小结汇报。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确保“百日行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从根本上解决渣土运输和环卫保洁中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区行政执法局(市容局)、环卫处、渣土管理所、各区环卫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下发了《市行政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各级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时间、整治目标等,健全的机构和制度建立,为圆满实现目标奠定了组织基础和保障条件。

二、治理工作情况

  (一)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针对渣土运输抛撒污染和运输扬法问题,我局对全市18家运输企业和渣土车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管理秩序。运用gps监控平台对160台新型渣土车实施全天候定位监管,同时执法人员24小时路面巡查,严格单车运输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即时查处解决,尽量减少路面污染和扬尘污染问题的发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1.坚持源头管理。市督查考核中心(局执法督查科、稽查支队)和渣土管理所人员,采取分片、定人、定岗、定责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24小时对全市68处施工土地出入口、冲洗设备是否具备、保洁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排查,对未达到要求、未建立冲洗平台和冲洗设施、保洁人员未配备等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一律不予以审批,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备档留存,待整改到位后再审批准许施工和运输,从源头杜绝出入口运输扬尘、车轮带泥、车身挂泥等产生污染的隐患。

  2.严格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由协会进行处罚,通过相互监督进一步规范运输行为。明确运输企业在承运建筑垃圾前,应当持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申报运输路线材料真实齐全,企业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经现场勘查符合条件后核准运输,并于施工工地门前设置渣土运输企业公示牌。按照渣土管理办法和考评机制,共审批建设工地运输线路129条,换发临时单车证179件,查处渣土抛撒、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乱倾倒等行为32次,涉及运输企业15家,记扣总分72分。通过完善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规定》给各渣土运输企业,有力的帮扶措施,强化了协会、企业、单车自我约束管理意识。凡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违反密闭规定的,车辆所属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需上缴协会作特别会费,同时“停车”不少于8小时。如该公司第二台次车辆违法该规定,取消其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证。开展治理工作以来,共有六台次车辆出现违规情况,所在的运输公司向协会缴纳了12万元的特别会费。通过部门管理协会、协会管理企业、企业管理车辆的模式,强化了行业自律,促进了渣土运输良性发展,有效的减少了各类污染和扬尘问题的发生。

  3.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坚持教育引导,从根本上解决运输污染问题,按照边营运边整改的原则,我局会同协会帮助运输企业更换新型密闭环保智能渣土运输车辆160台,并力争在1—2年内逐步淘汰所有老式渣土运输车,彻底解决抛撒污染路面问题。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巡查中发现施工工地出入口扬尘和运输污染路面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现场进行处理,对轻微问题批评教育,并责令现场清理整改,同时通知指挥中心交办局综合支队进行处罚,渣土管理所对企业实施停车或停运。三是依法从严处罚,对违规运输造成扬尘和路面污染的行为,我局坚持严管重罚,管理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处罚措施增强企业和单车规范运输行为,杜绝各类扬尘和污染路面问题。共查处渣土运输各类污染案件826余件,罚款金额43.83万元,保证了城区道路整洁和减少了扬尘现象的产生。

  4.更新管理手段。在人为24小时巡查的基础上,对新换160台新型渣土车实行统一定购,统一办理入户手续和公司化归属运营管理,做到规格、颜色、标识和监管的统一。并统一安装北斗终端系统,利用gps卫星定位全程监控。运用现代远程监控平台,真实掌控车辆运营轨迹,实现限速、限载、防遗洒,运用科技手段减少污染问题。此举使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跨入全国领先水平,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技术保障。

  (二)道路清扫扬尘治理工作。

  1.建章立制,明确要求。为解决好清扫保洁扬尘污染问题,改善空气环境,减少雾霾天气产生因素。我局拟定下发了《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试行)》和《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了各类建筑工地应达到的施工作业标准和防尘措施,明确了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现象的作业要求,规范了实施机械化清扫和保洁工作的作业程序,为扬尘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制度保障。

  2.加大投入,更新设备。近年来,为提高环卫作业质量,改善城区道路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我局的积极推动下,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近3000余万元,根据道路状况和实际需求,分批购置了83台各类新型环卫机械设备,重点对全市xx5条主次干道1210.23万平方米范围实施机械化清扫,减少人工清扫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

  3.严格奖惩,减少污染。为确保机械化清扫作业落到实处,日常业务指导和管理检查中,我局严格按照《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进行督查考核。首先对东海大道、迎宾大道、淮上大道、解放路、朝阳路、黄山大道、中环线、中粮大道等8条主干道路实施早4:00时至7:00时的机械化清扫作业,坚持“先冲洗、再洗扫、后保洁”的模式,淘汰人工清扫保洁方式,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避免扬尘现象发生。在以点代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城区其它干道和区域推行,全面实现机械化清扫作业模式。局执法督查科和环卫处定期、不定期对落实机械化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凡违反规定不按要求实施清扫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扣分,纳入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动态考评分值内。截止目前,对未按要求实施机械化作业的蚌山区政府、淮上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考核标准,分别扣除1—2分,总计扣除6分,并纳入了四月份和五月份动态考评分值内。规范的管理标准,有力的检查和考评奖惩措施,确保机械化作业的实效,解决了道路浮尘和人工清扫扬尘污染,有效得改善了城区空气环境,减少了pm2.5的产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淮上区正处大发展阶段,也是监管的薄弱区域,老式渣土运输车辆大多在此范围内运营,易造成各类污染问题的发生。

  (二)新型车辆数量还达不到运输建设需求,购置需加快进度。

  (三)渣土管理行业自律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帮扶力度还需提高。

  (四)环卫机械化车辆数量不足,专业人员技术缺乏。

四、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近期的专项治理工作,我局立足本职岗位,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下步整治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吸取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积极想方设法改进工作方式,在政策范围内争取外来资金的投入,克服困难把管理工作做实、做细、提高标准,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改善我市环境认真履责。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3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XXX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委20118号)和《XXX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市安委20115号)的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20xx年5月初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我市“打非”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截止6月底,我市共组织督查组5个,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3家次,排查隐患2289个,己整改到位20xx个,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75起、(其中: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2起,取缔非法砂石厂30家,打击黑车78辆,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停产整顿(整改)指令书103份,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60余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对关闭煤矿和采石厂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专人严防死守,确保全市无非法开采现象发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加强工作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1、成立了以代理市长XXX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XXX、市政府副市长XXX、XXX 、XXX、XXX、XXX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2、向各乡镇、市级各部门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2011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打非”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了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打非”专项行动总体要求,也分别制订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3、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和部门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通过专项行动,建立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了专项行动的实效。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里及XXX市“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我市从5月9日开始,由市“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5个督查工作组,带领各市级相关部门分赴各乡镇集中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打非”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在行动中,我市一直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生产秩序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1、煤矿领域。按照国家、省和XXX市煤矿“打非”工作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煤矿、硐采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办201133号)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安监、经信、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全市37个煤矿9个硐采非煤矿、2个探矿企业及设计范围外井口关闭情况全面展开督查。截止6月底,我市共计开展执法专项行动42次,出动执法检测人员186人次,检查煤矿35个,合法矿区的非法井口60多个,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23条,督促煤矿落实整改资金400多万元,经复查已整改380条,整改率大达90%;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50多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并责成所在乡(镇)政府和驻矿安监员进一步加强专人监管,守死守牢,严防非法矿死灰复燃。

  2、非煤矿山领域。市国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统一审批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颁证。公安部门严格民爆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初步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审批提供民爆物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的问题。组织国土、经信、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打非”专项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检查发现隐患135处,整改隐患126处,督促落实整改资金9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9家,。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根据XXX省、XXX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安监、经委、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16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40家加油站、1个油库、3家氧气充装站和1家燃气供应公司等烟花爆竹和危化品企业进行了“打非”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83条,下发整改指令书38份。对燃气公司LNG(液态天燃气站)建设进行了“三同时”安全审查;对13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违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实施了经济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施跟踪监督,建档登记,随时掌握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提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4、交通运输领域。全市交警、交通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各种违章作业车辆1800台次(特别是酒后驾驶、超速),查处无证无牌车辆78台次,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整改指令15份,同时加大了对乡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力度,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45处,目前已全部悬挂了危险警示标志。6月份,市交通、交警、安监、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我市事故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点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领域。市规划建设部门从5月初到6月下旬,对城区45个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检查5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5人(次),排除安全隐患70处,对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6、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市公安局开展了涉枪涉爆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私藏爆炸物品以及存在非法小煤窑及其他非法矿山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市消防部门抓好易燃易。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会议精神以及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省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及时召开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会议,结合我市医疗器械生产情况布置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并提出要求。市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部署按时进行了自查自纠,我局对部分企业进行了重点核查,对企业存在地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具体做法是:

一、 基本情况

  根据省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于____年月日召开了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会议,布置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计划。提出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对医疗器械注册环节的专项治理,要使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进一步规范,注册申报质量进一步提高,弄虚作假违规申报行为受到严厉惩处。

  (二)通过对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要使医疗器械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转,保障医疗器械质量,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三)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

  件监测体系,及时、有效反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

  按照动实施计划要求,各企业在_月__前,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写出来书面报告。我局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_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核查,在这次核查中我局对存在问题的_家企业中,家下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整个工作在__月__日已经完成。

二、 存在问题

  (一)、生产企业规模小,管理不够正规,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部分企业仓库较小,不能做到摆放有序。

  (三)、部分企业无生产记录或生产记录不规范。

  (四)、个别企业无灭菌记录。

  (五)、个别企业的医疗器械未经全检出厂。

  (六)、个别企业生产地址没有及时变更。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对存在问题企业的监管,限期改正。

  (二)、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制度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5

  为确保我镇20xx年成功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并从基层源头提高“六乱”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镇结合实际,制定了《**镇开展创建“广东省卫生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4月19日起,我镇组织全体镇干部职工、城监队、沿线村“两委”干部联合县交警大队、县巡警大队、县应急大队、**派出所、**交警中队、县公路路政工作人员、**道班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我镇大力宣传创建“广东省卫生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城乡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了解有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积极配合治理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工作。据统计,本次行动发放《关于**镇创建“广东省卫生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关于**镇圩镇范围车辆乱停乱放、超限超载、扬尘撒漏等行为的整治通告》和《反电信诈骗温馨提示》宣传单10000多份,与沿街商户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800多份。

二、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六乱”整治行动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我镇将圩镇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第三方保洁公司,建立圩镇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沟排渠5条,保持排水沟渠畅通;清理卫生死角25处、乱张贴和乱拉挂90多宗。

  (二)开展临街违章搭建整治。拆除圩镇主要街道两侧、市场周边等重要地段的乱搭乱建和陈旧破损广告牌等10宗。

  (三)开展占道经营和市场经营整治。组织人员对占道经营行为及街道两侧杂物乱堆等影响道路通行和圩容镇貌的.不良现象予以整治,科学处理好圩日和非圩日的经营秩序,清理乱堆乱放、乱摆乱卖195宗。

  (四)开展交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圩镇主干道两侧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道路交通和镇容镇貌的不良现象,加强与交警部门联系,对无明显警示标识路口,合理规范设置警示标识,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线内,落实主要街道店铺送货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至目前,整治酒驾2起,整治货车超载、漂洒2起,整治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68起,现场纠正摩托车乱停乱放82宗。查处汽车违停违规132起,查处其他交通违法55起,发放交通宣传资料3000多份。

**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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