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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经营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经营工作总结1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特殊食品市场秩序,督促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合法经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医食品经营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庚即召开会议,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特殊食品(保健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现将组织开展特殊食品检查工作总结于后: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甘市监发〔20xx〕55号文件下发后,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市场监管总监)为副组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特医食品经营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方案,为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检查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全面、宣传氛围到位
于5月12日至5月17止,对全县医疗机构、母婴店、商场超市、药品零售店等单位是否经营特医食品行为进行了检查。一是查主体经营资格。看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中是否包含“保健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经营项目。二是查标签标识内容。看是否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应当载明的事项。重点查看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是否载明乳粉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5个“应当标准”的内容。三是查索证索票。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食品质量检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把进销货关。四是查专柜标识。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是否专区专柜销售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标识牌。对未设立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的责令设立专柜销售,对专柜摆放非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的`责令产品移出专柜。五是检查是否有固体饮料(倍氨敏)冒特医奶粉销售的行为。
在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耐心向经营单位讲解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扎实推进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要求经营单位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落实好进货查验记录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检查基本情况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21家医疗机构、1家诊所,3家母婴店、5家商场超市、17家药品零售店、6家土特产店及部分食品经营店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3家母婴店、5家商场超市都在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3家母婴店、5家商场超市、17家药品零售店、1家诊所都在经营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保健品;95%以上的食品经营个体户都在经营保健品饮料(红牛、乐虎、劲酒);辖区内没有固体饮料(倍氨敏)冒特医奶粉销售的单位。通过检查,坚决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监督意见书12份,要求限期整改。
四、及时处置,长效管理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执法人员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广大消费者对不同食品类别的鉴别能力,促进科学理性消费。执法人员现场指导经营户进一步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等规范行为,提高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了流通环节食品闭环链条,努力建立行政监管到位、经营管理规范、行业自律完善、社会监督健全的流通环节特殊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食品经营工作总结2
本企业在X年的经营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本企业的食品流通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严格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存在的问题:
通过X年多的经营运行,公司不论从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一些小的环节上还有着不同程度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门店的现场货物摆放族类尚存在问题;
2、公司需加强对管理人员质量控制的培训工作。
改进的建议:
1、加强对部门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培训;
2、对各部门质量运行体系进行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和控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严格把好检验关,保证产品质量、进度,进一步做好记录档案及管理;
总结20xx年来经营运行,我公司企业能有效地控制食品流通安全活动,达到了《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中的条件。
希望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们的食品流通安全体系,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好我们的每一项工作!
食品经营工作总结3
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所共查处食品类案件1,其中共查处食品无照经营户1,查处劣质奶粉案件,销售冒牌酒,罚没款2.x元,案值1.x元。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金伙局长关于“十条措施”和市局七项制度的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在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结合省局的“十个提升”要求,强化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知道,确保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片区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和“五定”方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做到任务到片区,责任到监管员。
二、加强重点,抓好落实。
我们根据辖区实际,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按照“六查六看六打击”及“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其他专项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的基础上,对粮食、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等八大类日用消费品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山村和农村市场等薄弱环节进行监管,防止制假窝点,以次充好、假冒猥劣商品下乡转移,确保入市上柜食品的质量。
三、加强监管,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我们紧密结合XX年红盾行动要求,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市场的巡查监管工作。按照省局要求把食品安全和商标广告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而重中之重是要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折不扣地落实周金伙局长在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条措施”。同时组织力量落实市工商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意行动方案》中各个阶段的工作,打出声威、打出形象、打出实效。在节前我们组织检查,共出动20次,5车次,检查相关经营户3户,查获三无月饼76块,过期调味品21瓶。
我们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政务请示、报告工作。我所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对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在岗在位、切实负责,确保通讯畅通。从9月27日至10月7日坚持每日报送制度,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
(二)贯彻省局关于“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专项整治。
根据省局《关于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的通知》要求,为一发惩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关工商所现就适用“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措施,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监管力度。
1、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利用文明学校与个私协会召开经营者会议,印发了200份宣传材料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查处无照经营的活动中,形成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我们成立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片区为单位,分片分组对片区的经营者进行开展治理整顿工作。首先积极发动建立群众线索,举报、反映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其次分区域、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预警查处机制,发现无照经营的的先发催办,超过期限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再由办案组立案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无照经营户进行回访,督促其尽快办理营业执照。
3、在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活动中,按照市局“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严格执法,对无照经营食品类的经营者坚决取缔。城关所共出动250次,检查41,共查获无照经营户1,依法立案查处1,罚款金额xx元,发出178份催办通知书,补办执照率达10。
(三)治理“餐桌污染”实行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专项整治
我们立足城关地区作为永春县的经济文化中心,共开展了有关的检查行动,出动30次,检查有关个体经营户、企业。对市、县局部署的需重点检查的商品进行严格监控,在城关农贸市场建立商品购销帐,实行信誉卡制度,同时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的行为,仿冒伪造产地等质量标志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新产品上市节日促销,巨奖销售,营销策划等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误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扰乱和破坏粮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如今年1月份,我局对城东街陈某的批发店例行检查的时候,在其仓库发现当事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五粮液”酒40瓶,我们根据《产品质量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粮食市场、陈化粮监管工作
我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片区责任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者,粮食仓储进行检查。我们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领导小组,会同粮食、质监、卫生、教委、建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购销企业、个体加工作坊购进的粮食进行清查,发现涉嫌劣质大米立即就地封存,及时送相关机构检测。
(五)开展劣质大米、水果市场的专项整治
我们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在监管网络的作用,密切关注消费者对大米、水果等质量的投诉情况,一旦发现线索立即跟踪核查,依法处理。检查严厉打击打蜡上色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以次充好的劣质水果。坚决查处违法使用冒牌水果标贴的行为,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追踪,深挖造假加工窝点。检查水果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强化服务意识,推行长效监管,确保执法服务双到位。
围绕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这一大局,立足我所职能,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讨、制定各种长效监管措施,通过市场监管和行政指导相结合,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1、推行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沟通。通过分行业、有计划地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扩大培训面,提高培训层次,力争今年在6以上的企业建立工商联络员。并以企业工商联络员为载体,把行政指导具体内容和措施贯穿到日常监管执法和服务中,推行各种工商专业指导。
2、建立了红盾维权网络,增强监管新力量,延伸监管服务触角。以辖区内已设立的洋上村红盾维权站、工业园区红盾维权站和新发超市、国泰商场、远大电器红盾维权站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维权站规范的日常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范围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服务企业、消费者、市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对联络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工商业务知识及有关商品质量知识培训,积极培育“红盾维权站联络员”,拓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扩大监管面和服务面。
3、积极开拓思路,探索服务企业新途径。以依托开发区建设管委会设立的县“探花山-榜德”开发区红盾维权站为阵地对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商标使用注册、广告行为等进行指导,向企业提供各种注册、变更登记及年检表格。同时,探索由开发区建设管委会对新开业及变更、年检的企业进行地址勘察:工业园区企业在开业、变更登记及年检时,先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定二个以上的维权站成员进行现场地址勘察,勘察结果加盖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章后,作为企业经营地址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进一步方便园区内企业。
4、开展共建规范市场活动。进一步完善共建规范市场的各项,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者等各自的职责和关系。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商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监控流程。并以点及面,引导经营者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食品经营工作总结4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同配合,依法履职尽责,在全县范围内对相关冷链食品迅速开展食品风险排查工作,今年以来冷链食品和经营场所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冷链食品检测和经营场所环境检测情况
每个礼拜四定为冷链食品检测日,礼拜三汇集这周需要检查的冷链食品店、商超、农贸市场等名单发给县疾控中心,礼拜四由我局执法人员带领疾控中心的人员去检测点做人员和外环境的`检测,冷链食品每周做一次,从业人员是每半个月做一次。截止目前为止,我局总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余人次,检查商超XXX余家次,农贸市场XXX余家、餐饮行业XXX余家次,对冷链食品及包装共检测XX份(肉类XX、水产品类XX、其他食品X、食品外包装),对环境检测XX件;对从业人员检测XX个,检测结果全部阴性。培训人员XX个。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每日对冷链食品店、商场、农贸市场等巡查,存在的问题一是经营者意识淡泊,不愿意配合做核酸检测。二是市督导组的要求,每个小摊小贩购进冷冻食品也要做核酸检测,这项工作实在是太难,也无从得知名单。三是执法人员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业的排查摸底和监督抽检工作。继续加大对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把相关工作做好,把相关工作做到位。
食品经营工作总结5
为进一步摸清全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县药监局关于印发《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乡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主体调查,现将本次调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次调查工作,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乡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扎实开展宣传,利用村组干部会议、走访了解等形式,宣传本次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使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家喻户晓,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此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管,稳步推进
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村食品药品协管员通过进村、入户、入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户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调查表,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再根据调查情况,分类建立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电子监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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