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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城建所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城建所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城建所工作总结1
一、小城镇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回眸改革开放20年,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专业市场的迅猛发展,不仅推动了浙江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特色经济,而且也促进了农村小城镇的快速发展,推进了农村城镇化进程。到1997年底,全省已有建制镇998个,比1978年的167个增加近6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35%,比1978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小城镇已经成为我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中心、产品加工和集散的中心、务工经商农民集聚的中心,成为浙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支撑。
总的来看,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在解决人口聚居、发展农村经济和推进农村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有着十分突出的作用。
新的农村人口聚居点。费孝通教授早在改革初期就认为,新型的小城镇可能成为防止人口过度集中的“蓄水池”,今后农业经济水平的提高不可避免地释放出长期关闭的传统农村的大量人口,如果没有缓冲和蓄积这股息流的中间体,势必引发显而易见的社会恶果,何况中国在几十年里也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力建成十多个人口在千万上下的现代化大城市来容纳这股人口巨流,因此新型的小城镇正可以发挥拦阻和蓄积人口流量的有效作用。
2、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重大影响。在国民经济构成中,农村经济的比重大幅度上升,尤其是乡镇企业对农村、对工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我们也深知,经过20余年的发展,乡镇企业虽然已经完成了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要特征的第一次创业时期;但分散、粗放经营的状况仍然十分突出,目前我省乡镇企业分散化、小型化在许多地方带来了环境污染、滥占耕地、信息不灵、交通不便。社会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限制了乡镇企业上水平、上规模,阻碍着乡镇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甚至危及着乡镇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乡镇企业迫切要求集中联片发展,从而客观上要求发展小城镇。乡镇企业连片发展和建设小城镇结合起来,不但可以更好地积累资金,而且可以成为乡镇企业摆脱分散化、粗放性生产困境的重要途径,对于乡镇企业整体素质和提高,以至整个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3、对经济体制转变也有重要作用。小城镇是传统计划体制的末梢和薄弱环节,小城镇建设一开始就面向市场,既很少享受计划体制下的优惠,也较少旧体制的负担,因此,可从这个环节着手,用改革的办法加快小城镇建设,建立按新体制运行的小城镇。如果新型小城镇都能建成政府精干高效、政企职责分开、企业运行规范、市场竞争有序、社会保障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体制,这将对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4、小城镇可以促进城乡融合。小城镇处于城乡接合部和城乡融合的交汇点,是一种承上启下,兼有城乡特点的基层城镇。小城镇与农村相近,并有着密切的联系。它的建设费用低,恰好适合我国人口众多,建设资金紧张的国情。在乡村向城市过渡的进程中,必然要经历由小城市发展为中等城市再变为大城市的成长发育过程。因此,发展建设小城镇,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完成从农村向城市的过渡,是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的必然进程。
5、可以完善城市化建设网络。小城镇的发展对于建立一个健康、持续和均衡的城市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地区的城市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网络,小城镇是这个网络上的一个重要基础环节。然而,长期以来在城市体系的发育过程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城市倾斜”政策,即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发展大城市,结果在短期内造成大城市工业表面繁荣的现象。但从长期来看,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滞后必然要拖大城市发展的后腿。小城镇作为所在区域的经济中心,是大城市与乡村联系网络的中间环节,对于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这包括城乡商品流通一体化,小城镇作为其中的商品供应地利商品交换的市场;城乡交通和运输一体化,小城镇作为既连接大城市又连接着周围集镇和广大农村的交通运输中转;城乡工业布局一体化,小城镇中的乡镇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发展,与城市大工业形成协作、配套的工业格局;城乡建设一体化,小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张,使乡村建设与城市建设形成具有有机联系的城镇网络;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一体化,小城镇可将城市文明迅速向农村传播,较快地改变周围农村愚昧落后的状态,促进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城市化转变。
6、小城镇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小城镇的发展除了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外,还能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通过发展小城镇,可以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实现。乡镇企业一小城镇一农村人口城市化的过程,是一个众多农村人口由农民转变为工人的过程,是一个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个人口压力转变为发展工业的动力的过程。当小城镇中的乡镇企业和其它所有制经济将众多长期从事分散劳动的自给自足经济的农民逐步变为掌握一定工业生产技能和一定文化知识、自觉遵守纪律、有组织的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时,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将会实现新的跨跃,而实现这一跨跃的载体是小城镇及其企业。在农村人口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民的许多观念和习俗以及价值取向都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二、浙江农村城镇化的动因
浙江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动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加快了农村非农化的步伐,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
改革之初到80年代中期,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因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生产关系的改革。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使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为此,浙江农村住户的经营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户所占比重下降,非农业户所占比重提高:在农业户中,纯农业户所占比重下降,兼业户所占比重提高。到1996年底,浙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中,全部从事农业的纯农业户有244.49万户,占26.6%;亦农、亦工、亦商,且主要收入来源于非农产业的兼业户达357.29万户,占38.8%;全部从事非农产业活动的非农业户达318.54万户,占34.6%。在全部农村住户中,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的占42.5%,主要来源于非农业的占57.5%,这表明浙江已有一半以上的农村住户以经营非农产业为主,收入亦主要来自非农生产经营活动。农业普查资料显示,浙江农村从业人员中,农业从业人员占35.7%,非农从业人员占64.3%。由于农村非农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小城镇集聚,客观上要求加快小城镇建设,进而促进了农村小城镇的发展。
2、乡镇企业的兴起和迅速发展推进了农村工业化进程,拉动了小城镇的快速发展。
乡镇企业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次革命。乡镇企业的发展打破了农村经济单一的格局,缩小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推进了农村工业化进程。浙江乡镇企业由社队企业起步,70年代末就开始进入恢复发展阶段,到80年代初期开始全面兴起。80年代中后期,省委、省政府着力于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乡镇企业得以迅猛发展,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迅速提高,并形成一定的集聚规模。到1997年,浙江有各类乡镇工业企业67万多个,创工业总产值7840亿元,工业增加值1912亿元,分别占全省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75.4%和86.9%。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1997年浙江乡镇企业从业人员768.6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6.6%。近年来,乡镇企业进行“二次创业”,推动乡镇工业向相对集中、连片开发的方向发展,许多地方通过兴办乡镇工业小区的方式推动乡镇工业企业向乡镇驻地集聚,带动了小城镇的迅速发展。据宁波市统计,1997年全市66个乡镇工业小区创工业产值152亿元。全市65个乡镇的工业总产值超过10亿元,占建制镇总数的53.7%。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推进了农村工业化进程,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又拉动了小城镇的快速发展。东阳市横店镇原是浙中地区以农为主的城镇,80年代以来,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社团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到1997年全镇工业总产值达48亿元,已形成了磁性、电子、医药、化工等10多个支柱产业。依托乡镇企业,横店小城镇得到快速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了工业、商业、住宅和文化旅游区四大功能区的现代化城镇格局。
3、专业市场的发展与繁荣促进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小城镇的建设。
随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城乡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日益活跃,富有浙江经济发展特色的专业市场逐步繁荣起来,形成了“小商品;大市场”的发展格局。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1997年全省共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4488个,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达2798亿元。各类商品市场小城镇占了近半。据第一次农业普查,浙江城关镇以下小城镇有集贸市场2234个。平均每个镇2.5个,其中综合市场1066个,专业市场1168个,商品市场的发展带动了交通、邮电、通讯、金融、商贸、房地产、餐饮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据统计,为绍兴中国轻纺城服务的各类交通运输车有2700多辆,托运部30个,金融服务网点63个,大小旅馆169家,饭店、饮食店1825家,并兴建了一批电力、通讯、卫生、体育设施。中国轻纺城在绍兴柯桥镇的兴起,使一个拥有20万人口的轻纺城取代了过去只有2万人口的江南小镇。其他如台州的路桥区、湖州的织里镇和永嘉的桥头镇等也相继成为以市场为中心的商业城区和现代集镇。浙江998个小城镇,其中60%以上的新兴城镇是因市场的发展而建设起来的。
三、浙江小城镇的类型与发展特点
小城镇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受社会、历史、经济、文化、生态环境、交通条件、政策制度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与制约,一般都有各自的特色。从我省小城镇发展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温州、宁波和杭州等地情况来看,小城镇发展有其自身的类型,其发展特点也越来越明显。
(一)浙江小城镇的类型
根据建制镇小城镇的实际情况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5种主要类型。
工业型小城镇。虽然我省农村乡镇工业很发达,小城镇建成区的工业企业分布密度普遍较高,但有些小城镇具有更为明显的工业企业群。一是“以工兴城”的工业型小城镇,如温州市瓯海的衙田镇、海滨镇,宁波慈溪的宗汉镇、象山的爵溪镇;还有一类是新兴工业型小城镇,几十个较大规模的乡镇工业企业或上百家乡镇企业构成了城镇的工业区,成为小城镇主要的经济和财税来源,成为小城镇建成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不断推进小城镇发展与进步。这类小城镇尤以划片工业小区的小城镇最为突出,如萧山、绍兴等地的许多小城镇都有十分明显的新兴工业为主体的小城镇特征。
2、专业市场型小城镇。这种小城镇一般依托于一个或几个专业市场和市场群落,这些小城镇以市
场为纽带,以搞活流通为手段,通过聚八方货,招四海客,以带动地方农民家庭加工业发展为目标,小城镇办得红红火火,有力地推进了小城镇的发展。如温州永嘉的桥头镇纽扣专业市场。宁波慈溪周巷镇的中国食品市场等。
3、旅游型小城镇。我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不仅分布在大中城镇,一些小城镇也因其独特的旅游资源、或为大中城市配套的型旅游资源而得以兴起和发展。此类小城镇因其所具有特殊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吸引了大量观光客,逐步发展成为以消费和服务业为主的小城镇。包括新兴旅游资源开发型小城镇,如杭州淳安的千岛湖镇,舟山普陀区的朱家尖镇;包括以旅游兴镇的自然景观型旅游型小城镇,如宁波奉化的溪口镇、金华永康的方岩镇;还有以历史“文化资源”为特征的旅游型小城镇,如宁波余姚的梁弄镇、温州瓯海区的古城堡下永昌镇、舟山普陀镇等。
4、山海型小城镇。这类小城镇都是以地型地貌为基础,利用其独特的海域或山区资源,或者通过港口发展中转运输,或者利用山区特色资源发展小城镇。如温州臣海的灵昆镇、洞头的黄吞镇、台州玉环楚门镇等都是利用海岛资源发展起来的海岛型小城镇。而宁波象山的石浦镇、北仑区小港镇、温州龙湾区的状元镇、平阳的鳌江镇、舟山普陀区的沈家门镇等则利用港口发展口岸型小城镇。还有宁波余姚的四明山镇、温州瓯海区泽雅镇、“花果之乡”的茶山镇等利用其特有的山区资源发展独具特色的山区型小城镇。
5、综合型小城镇。它主要以“农工、商贸兴镇”为依托而产生的。虽然我省小城镇都不是纯之又纯的可以归为某一类型的小城镇,如工业型小城镇也有一定规模的市场,也有一定的旅游资源,但相对而言,在综合型小城镇中,其经济结构和城镇特色则显得更为多方面和更具综合特性。其中,一是新崛起的综合型小城镇,如被誉为“中国第一农民城”的温州苍南的龙港镇系由村变镇,它主要通过提供投资环境条件而筑城发展起来的;还有由大镇发展起来的综合型小城镇,如瑞安的塘下镇,乐清的虹桥镇和柳市镇,金华义乌的佛堂镇,宁波慈溪的坎墩镇;也有新镇迅速发展而转变的综合型小城镇,如宁波鄞县邱隘镇,温州的新桥镇,瑞安的梅头镇等。
(二)浙江小城镇发展的特点
从浙江小城镇发展的现状和历程可以看出,我省小城镇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小城镇发展速度较快。近20年间,我省建制镇增长了6倍,年均增加43.7个。据省农调队对全省90个小城镇抽样调查分析,小城镇建成区当年新增面积平均以5.3%的速度增长,城关镇则高达7.7%,其中四分之一的城关镇超过10%,个别镇高达20%以上。与此同时,小城镇的镇区人口以当年净迁入4%左右递增。从小城镇基础建设投资看,近年来力度逐步加大。据省体改委1998年典型调查,用于基础与公共设施建设的投资,规模较大、经济发展较快的镇,每年大约在1亿元以上;中等规模、经济发展相对较慢的镇,每年大约在20xx万元到3000万元左右;规模较小、经济发展较快的镇,每年投资也
可达20xx万元以上,这极大地促进了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
2、各地小城镇有较大发展,但地域分布不均。经济发达地区及沿海地区比较密集,西部地区则稀少。从数量看,杭州、宁波和温州三市建制镇(不含城关镇)都在100个以上,分别为123个、109个和133个。从建制镇数占乡镇总数比重看,宁波、绍兴和台州三市小城镇密度较高,比重分别为78.4%、72.7%和59.0%。从建制镇地理密度看,舟山、嘉兴和宁波三市较高,分别为每42、60、75平方公里有一个建制镇。衢州、丽水等西部地区城镇密度较低,其建制镇数占乡镇总数的比重分别仅为37.1%和29.7%;建制镇地理密度则分别为每172和286平方公里才有一个建制镇。
3、小城镇在农村社会经济总量中所占份额较大。据1995年乡镇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全省建制镇平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5.48亿元,为乡的4.6倍,在占全部乡镇数49%的建制镇中,人口占农村总人口68.6%,而建制镇的农村经济总收入则占全省农村的81.1%,农村经济纯收入占77.5%,上交国家税收占83.0%,乡镇财政全额预算收入占83.2%。上述社会经济指标显示,小城镇在浙江农村社会经济总量中占居绝大份额,是农村社会经济的主要支撑。
4、区域城镇间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经济强镇集中分布于沿海地区。从1995年浙江综合经济实力前102位乡镇(绝大多数为镇)的地区分布看,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和台州五个市的百强乡镇占全省91.2%,大大高于这五个市乡镇数占全省总乡镇数52.4%的比重。从城镇规模看,沿海地区小城镇的规模相对较大,居住人口和企业吸纳劳动力也较多。据第一次农业普查,杭州、宁波、温州和绍兴四市平均每个小城镇(不含城关镇)镇区面积为2.10平方公里,人口为5526人,企业54家,企业从业人员20xx人;而西部的丽水地区和衢州市每个小城镇平均镇区面积仅为1.55平方公里,人口为3155人,企业20家,企业从业人员523人,这表明区域间小城镇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5、城关镇、经济强镇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而一般建制镇城镇化水平较低。省农调队调查数据显示,城关镇的镇区人口占镇域人口的比重平均为61.2%,百强镇为57.8%,表明两者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而其它镇镇区人口占镇域人口比重平均仅为28.0%,城镇化水平较低。调查还显示,小城镇的平均镇域面积为78.8平方公里,其中镇区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为8.34平方公里和3.18平方公里,分别占镇域的10.6%和4.0%.;城关镇平均镇域面积为114.58平方公里,其中镇区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为20.28平方公里和8.71平方公里,分别占镇域的17.7%和7.6%,城关镇的建成区面积是非城关镇的4倍多。
四、浙江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浙江小城镇发展中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城镇规模偏小。据第一次全省农业普查,县城以下建制镇建成区平均占地面积1.86平方公里,平均总人口498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70人。规划区人口在1万以下的建制镇占总数的80%,规划区人口在0.5万以下的占总数的53%。据宁波市调查,全市小城镇建成区面积平均仅为1.8平方公里,人口1.9万人(含外来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从第三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所需人口规模5-10万人看,我省城镇规模明显偏小。
2、城镇布局过密、过散。由于浙江城镇体系结构不合理,建制镇数量过多,造成小城镇分布过密、过散。杭嘉湖平源、宁绍平原城镇间平均间距只有5-6公里,而从温州龙湾区状元镇到瑞安市城关镇104国道沿线不到50公里、就分布了近20个小城镇,平均间距只有3公里,有的镇如永中、永兴和沙城等基本上已连在一起了。
3、城镇建设水平低,品位不高。主要表现在:(1)不少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应的水、电、路和环卫等配套设施。据省体改委对全省59个县(市、区)的69个小城镇调查分析,仍有不低于调查数1/6左右的小城镇的基础与公共设施建设滞后于当地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区混杂,道路狭窄,镇貌依旧。(2)缺少城镇建设详细规划,不重视特色设计。许多城镇的街景设计、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物的设计都十分单调,品位不高。(3)开发建设方式落后。许多城镇仍以分散零星建设为主,综合开发率低,整体环境差。
4、城镇功能弱,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整合力不强。由于浙江城镇化的分散发展,导致主要城镇集聚不足,加之城镇建设水平低、管理薄弱,使城镇功能较弱,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不强。据金华市调查,占全市城镇数98%、人口在2万以下的小城镇,其三产发展水平都较低,除一般商贸、娱乐业外,科研、信息、文化、体育等较高层次三产的发展都比较有限。由于城镇规模小,金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水平低,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足,使小城镇在人才和资金的引进、产品技术的更新、产业升级等方面都受到很大的限制,影响了小城镇功能的提高。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发展初期受客观条件所限,有其历史必然性,但主要还是政策环境和体制性矛盾所造成的。
政府宏观调控和规范指导力度不够。许多地方对发展农村小城镇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对小城镇发展的政策、农村城镇化规律和城镇规划工作等缺乏研究和重视,不少地方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尚未正式开展,致使城镇间在布局、规模、职能和发展方向等方面缺乏宏观调控和协调。
2、行政区划与城镇发展不相适应。目前建制镇主要以行政职能划分地域,造成城镇空间布局不合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浙江不少经济发达地区国、省道沿线城镇密集,是带状发展,镇与镇间仅有几公里,有的甚至已连成一片。由于分属不同城镇,致使规划建设各自为政,城镇镇区无法达到最低的人口规模,要素集聚能力差,造成基础设施建设的浪费。行政区划不合理现象,不仅在县(市)域范围内存在,在县(市)域间也有这种情况,如一江之隔的龙港和鳌江两镇就分属于苍南县和平阳县。行政区划的不合理给政府调控与协调造成困难,制约了城镇发展及功能提高。
3、建制镇设置标准偏低。目前国家规定的建制镇设置标准为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在20xx人以上或占全乡总人口10%以上。因标准偏低,使得我省建制镇数增长过快。由于新设建制镇并非由上一级中心城镇的功能扩散发展起来,所属农村人口和产业的集聚与转移仍然比较有限,相当一部分建制镇的设置只是行政建制意义上的升级,非农产业的基础仍然薄弱,造成小城镇规模偏小、功能较弱,造成了城镇化表面快速发展的局面。
4、相关配套改革滞后。城镇现有政策体制环境已日益不能适应城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1)城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小城镇存在着“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现象,一些问题条上“管得着、看不见”,而块上“看得见、管不了”;协调解决难。另一方面,城镇政府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导致行政效率不高。(2)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阻碍了生产要素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如户籍政策、劳动就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制度壁垒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3)农村集体经济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创新滞后。农民离开社区不再享有集体经济、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各种权益,由于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离开农业的农民“弃土”动力不足,“两栖”现象较为普遍。此外,乡镇财政体制不顺、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都影响了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聚。
五、加快浙江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对策建议
全面推进浙江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关键是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其主要思路和对策是:
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对农村城镇化的认识,把发展小城镇作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来抓。各级政府要从实现跨世纪战略目标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小城镇对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农村现代化和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作用。要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发展战略,加强对农村城镇化问题的研究,把握小城镇发展规律,协调和处理好有关农村城镇化研究、规划、建设和政策等问题,改变目前多部门管理状况。同时,结合加快推进浙江城市化进程,把农村城镇化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
2、做好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优先发展市县城首位镇,重点发展中心镇,加强对区域范围内城镇的宏观调控与协调。浙江农村城镇化下一步发展的重点是在市县域一盘棋的基础上,突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规划城镇的整体布局,对城镇密集的区域,可进行乡镇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以经济区域代替行政区域,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使城镇在空间地域上形成有机整体。在现有建制镇的基础上,全省可选择100―200个镇重点发展,争取到20xx年建设成为镇区人口5万以上,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小城镇。同时根据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城镇职能分工,明确城镇发展方向,优化资源配置。
3、改革城镇行政管理体制,适当扩大小城镇政府管理权限。按照政企分工、政事分开的原则和“小政府、大服务”的目标,健全和完善与小城镇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构。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赋予城镇尤其是市县域中心镇在计划、规划、工商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按照分税制原则建立新型的财政分配关系,从财政体制上为小城镇发展建设提供更充足的资金。
4、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小城镇发展最紧迫的问题。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一方面要从保护耕地出发,制定农村非农用地规划。小城镇发展要尽量少占耕地,对城镇发展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要从动态平衡出发,给予保证;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农民进入小城镇后原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制度,明确立地流转的途径和管理办法。对已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农民应退出原有承包地和自留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转包,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异地新建村民住宅或已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应退出原宅基地,由镇、村统一规划使用。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社会保障机制,使进镇农民安居乐业。小城镇应建立健全三大保障体系;一是社会养老保硷体系。建立起以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个人储蓄积累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逐步形成以个人出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量投入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三是社会救济福利体系。逐步按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对民政救济对象实现基本生活保障。
5、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小城镇建设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在小城镇建设中.既要政府增加必要的投资,也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拓资金筹集渠道,充分发挥民间资金充裕的优势,建立以集体和个人出资为主,国家、集体、个人和外商共同投资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这方面,温州、台州等地已有一些成功经验,如土地使用权有权出让、房地产商带资开发、公用事业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旧城改造金活存量、以项目为载体采用股份合作方式直接融资等;值得推广。
乡镇城建所工作总结2
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以场镇为重点的城乡清洁工程,改变目前我县乡镇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不健全、资金投入无保障、基础设施落后、群众卫生意识不强的状况,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营造清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的具体举措,又是进一步促进我县环境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的战略高度,切实加以推进。
二、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构建和谐**,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创造卫生环境、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卫生行为、有效预防控制疾病为总体目标,全面开创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创造卫生环境、弘扬健康文化、倡导卫生行为、有效预防控制疾病为总体目标,全面开创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新局面,最终形成稳定的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与区域间的卫生文明差距逐步缩小,个人思想道德素质、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主要内容
我县“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区域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县城中心城区。二是各乡镇所辖地区。县城中心城区由市政园林局和巷口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按照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做好县城中心城区的“城乡清洁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清洁工程,实行成员单位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对所联系帮扶的乡镇负责,督促和指导乡镇做好清洁工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机制建设和重点环节推进两大方面。
(一)工作机制建设
包括县城中心城区和乡镇场镇卫生管理制度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制度建设。卫生管理制度建设是指要建立符合本地实际、上下联动的.场镇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场镇环境卫生管理模式,将场镇环境卫生状况纳入对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要明确具体部门对场镇环境卫生进行直接管理和技术指导,改变过去场镇卫生长期以来无部门管理考核、技术指导的局面;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解决乡镇政府因财政紧张、资金短缺造成的环境卫生基础硬件设施落后的现状。
爱国卫生运动制度建设是指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群众国卫生活动制度,包括乡镇政府落实专(兼)职人员从事爱国卫生工作,建立月末动手日、周末大扫除、爱国卫生月等卫生制度。通过建立制度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问题,用较少的卫生投入,取得较大的卫生产出。
(二)重点环节推进
重点环节包括对场镇公共厕所管理、场镇容貌及垃圾收集处理、农贸市场管理、公共场所(广场、车站)管理、健康教育五类环节的整体推进工作。通过重点环节推进达到以下目标:
公共厕所管理。改造场镇范围内现有旱厕,场镇主要干道、车站、市场等人群集中地,按小城镇建设规划要求设置足够的公共厕所,有专人清扫保洁,公厕为水冲式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厕所,公厕内清洁卫生。
场镇容貌及垃圾收集。组建有清扫保洁专业队伍,落实卫生责任,有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环卫经费,有基本的环卫设施并能正常运行;大街、小巷、镇村结合部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场镇机关、居民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收集,处理规范。
农贸市场管理。市场容量满足群众需要,市场内划行就市、制度健全、容貌整洁卫生、管理规范,有专人清扫保洁,排水通畅;经营水果、农产品等易产生垃圾的摊位应自备密闭容器收集垃圾。
公共场所管理。环境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无违章占道经营;车站车辆应在停车场或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和停靠,不得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
病媒生物防制。政府依法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职责,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方针,清除四害孳生地。落实防制经费,鼠、蚊、蝇、蟑螂密度得有效控制。
健康教育。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力量,普及卫生科普知识,传播健康生活理念,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场镇主要干道及单位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和健康促进宣传品。
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步骤和阶段
“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年限为20xx至20xx年。分启动试点期(20xx年),全面实施期(20xx-20xx年)和巩固发展期(20xx年)三个阶段推进。
启动试点期(20xx年):做好启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出台具体技术指导方案,宣传报道方案,考核评比方案。今年,主要在巷口镇、江口镇、白马镇开展试点工作,力争20xx年底建成3个“城乡清洁工程”示范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措施。
全面实施期(20xx-20xx年):全县26个乡镇集中进行两个工作机制建设、五项重点环节推进工作,对基本硬件设施进行建设,全面开展容貌秩序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同时加大对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报道力度。到20xx年底我县45%的乡镇达到技术指导方案要求,20xx年底60%的乡镇达到技术指导方案要求。
巩固发展期(20xx年):总结前阶段先进的整治经验,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广好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体系,最终在全县形成管理体制健全、经费投入保障的新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模式。力争更多的乡镇达到技术指导方案要求,彻底改善乡镇场镇卫生管理水平。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推进城乡清洁工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市的和谐和文明程度,是群众所需、民心所向。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上来,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的战略高度,切实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坚定不移地实现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县市政园林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督查室、县教委、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政园林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和部门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各乡镇应建立相应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当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城乡清洁工程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城乡清洁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乡镇的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把城乡清洁工程作为考核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每年对乡镇的考核评比中,增加关于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指标。
(四)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宣传部门要营造浓厚的舆论监督氛围,广泛宣传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成果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城乡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乡清洁工程。
精神文明部门、爱卫部门要将精神文明、卫生创建与城乡清洁工程有机结合,协助开展各级各类的创建工作,对市级卫生镇加强管理和督查。
财政部门要研究目前场镇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来源问题,帮助各乡镇政府落实资金来源,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城乡清洁工程投入力度。
卫生部门要结合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卫生防病意识,改变不卫生的行为和习惯。
乡镇城建所工作总结3
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实现我省跨世纪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围绕我省城镇化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去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部署,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使全省小城镇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地以222个重点中心镇为重点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使一批小城镇经济发展加快,面貌明显改善,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围绕小城镇建设积极进行三项改革,全省在包括222个重点中心镇在内的382个镇进行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盘活存量土地、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和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多渠道筹措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小城镇建设拓宽了路子。撤并规模偏小乡镇和撤乡设镇工作也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增强了小城镇综合实力,拓展了经济发展空间。小城镇建设的加快,推进了我省城镇化进程。到1999年底,我省城镇化率达到34.94%,比上年提高了3.44个百分点。实践证明,发展小城镇,加快城镇化步伐,有利于生产要素的聚合,促进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有利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高群众工作和生活环境质量,意义很大。
在充分肯定全省小城镇建设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全省城镇化水平仍然偏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对撤并规模偏小乡镇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比较迟缓;深化三项改革、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有关政策尚未全面落实;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的现象依然存在,等等。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对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对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明确思路,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要围绕“九五”计划确定的20xx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0%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小城镇建设推向新阶段。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着力抓好县(市)城区和222个重点中心镇建设
小城镇建设必须妥善处理好总体与局部、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既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小城镇建设,又切忌不从实际需要和可能出发,一哄而起,乱铺摊子。当前,要坚持突出重点,进一步着力抓好县(市)城区和222个重点中心镇的建设和发展。
县(市)城区是区域中心城市与农村的联结点,在沟通城乡之间联系、协调城乡均衡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努力提高县(市)城区的内涵质量,壮大城镇综合实力,强化县(市)城区在县(市)域的中心城镇功能,积极呼应区域中心城市对县(市)域的辐射,带动重点中心镇的发展。在发展县(市)城区的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与中心城市及周边城镇的相互关系,服从区域发展的整体利益。要扩大县(市)城区的范围,将条件成熟的周边乡(镇)并入城区,以提高县(市)城区发展的集聚度,拓展发展空间。市、县同城地区的县(市)要加强与中心城市在城市空间布局上的协调和统一,促进市政公用等设施的.通用和互补,实现区域基础设施的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省政府确定的222个重点中心镇,是省的重点,也是市、县的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力量支持重点中心镇的发展,使之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先行一步,从而对周边乡镇发挥较强的带动作用。重点中心镇在建设中要坚持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把镇区建设与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提升乡镇企业水平、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增强小城镇的内聚力和辐射力,发挥整体功能,促进城乡联动发展。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选准产业发展方向,努力形成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的特色。要以重点中心镇作为信息、技术、加工、流通的依托,在农业生产上逐步推行工业化、社会化生产方式,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要引导乡镇企业向重点中心镇相对集中,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要根据一、二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要,加快发展信息咨询、技术服务、金融保险、房地产、文化教育、会计及法律服务等新兴三产和智力型三产。要完善公用基础设施,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绿地、居住小区和镇区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电网改造、邮电通讯、公用道路等市政设施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稳妥地进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为小城镇集约发展创造条件
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是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优化区域发展格局、精简乡镇管理机构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推进。尚未进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地方,要在对县(市)域生产力布局和城镇体系现状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本地区乡镇撤并方案。当前,要着重抓好三种类型的乡镇撤并:
(一)调整县(市)城区的行政区划,增强县(市)城区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重点调整行政区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的县级市政府驻地镇和行政区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下的县城镇的行政区划。
(二)根据调优、调大、调强的原则,尽快将省政府确定的222个重点中心镇的规模调整到位。
(三)加快撤并规模偏小的乡镇,重点撤并行政区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或乡镇域人口2万以下的乡镇。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地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各方面工作,妥善处理好有关矛盾和问题,确保各合并乡镇工作的平稳过渡。
要继续做好撤乡设镇工作。各地要对尚未建镇的乡进行全面分析排队,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统筹考虑,明确发展重点,切实做好撤乡设镇工作。省有关部门要在规范程序的基础上,从简运作,及时办理。
要切实做好在小城镇建成区内设立居委会的工作。总的要求是:县(市)城区内有从事非农产业人口的村委会应设立居委会;所有镇政府驻地均设立1个以上居委会;已撤销乡镇建制的原乡镇政府驻地均设立居委会;在建制镇(除县城镇外)建成区内,至少选择1个纳入建制镇建设发展规划的、邻近镇政府驻地的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或增挂居委会牌子。
四、全面推开户藉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城镇户口登记
在继续抓好原有试点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对尚未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城市郊区镇、县(市)城区、乡镇撤并后保留的建制镇和新设置的建制镇,今年全面推开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凡在小城镇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实际居住在小城镇的人员,均可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对于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抓紧组织实施。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进镇落户农民土地使用、流转政策。对一户在农村只有一处不超过标准宅基地的进镇落户农民,可保留土地承包权,并承担相应的税费义务;对承包地和自留地,可以继续耕种,也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依法转包他人经营,或一次性折价分年补偿,或折成股份转人集体经济组织,按股分红;对进镇农民原有土地分红及福利待遇等,应实行过渡性政策,保证其利益不受影响。同时,要制定子女人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进镇参与小城镇建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理落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要按照《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发〔1999〕6号)精神,抓紧办理新生婴儿随父随母落户、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迁移和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户口。省辖市市区要全面启动投资兴办实业和购买商品房人员的户口迁移工作。近期,各地要抓紧制定工作意见,经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要抓紧解决省辖市郊区无地农民撤组转户问题。
五、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动小城镇建设和发展
在20xx年全省非农建设用地计划中,控制一般乡镇增量用地计划,对县(市)城区和222个重点中心镇用地优先予以安排,重点解决小城镇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符合条件的居民住宅、教育用地,以及产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好的工业企业等项用地。将1999年占补平衡净增耕地面积60%折抵指标,主要用于重点中心镇建设。为缓解部分小城镇用地不足的矛盾,鼓励实行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调剂。
要加快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凡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新建、扩建项目的,在办理用地手续时予以优先审批,免缴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凡在本单位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上按原用途翻建的,免缴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小城镇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出让、租赁的政府净收人,80%返还乡镇,投资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土地的收益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参与小城镇建设。
要加大小城镇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力度。坚持推行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完善供应机制,保证一级土地市场由政府垄断。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供地的项目外,对商业、金融、娱乐、服务、旅游等经营性项目用地,特别是沿街的经营性用地,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或租赁供地;对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方式出让供地。力争在今年内,除法律规定划拨供地以外,小城镇有偿使用比例达到供地总量的90%以上。要加大土地收益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的比例。
要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为小城镇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创造宽松环境。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按照‘等质等量、就近方便“的原则进行土地调整交换;允许农村集体农用地在不改变性质的条件下,以转包、互换、入股、租赁等形式依法流转;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用小城镇规划区内已经依法取得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租赁的形式兴办企业,进人经营性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222个重点中心镇,凡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可免缴土地有偿使用费。为鼓励农村居民点向小城镇集中,对搬迁至小城镇的农户,其建房占用集体土地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且原宅基地已复垦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律免缴耕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和土地有偿使用费。为简化集体土地报批手续,可由省分批次集中办理,市、县人民政府具体供地。
六、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努力增加小城镇建设投资
针对当前小城镇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建立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制。
各级政府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以投资、贴息等方式,用于重点中心镇的道路、供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教育文化场所、环境整治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规划编制和信息网络建设。各县(市)从乡镇收取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主要用于小城镇建设。大中城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的重点中心镇建设。金融机构要针对小城镇建设的特点,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人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城镇建设项目发放中长期贷款。要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的基础上,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小城镇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更加开放和优惠的政策措施,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住宅开发或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投资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
要逐步建立小城镇建设资金良性循环的机制。放宽小城镇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和有偿服务范围,理顺价格关系,建立政府调控价格和市场定价相结合的公用事业价格体系。对适宜经营性管理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拍卖、租赁、承包开发、转让使用权等形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要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服务和支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围绕加强小城镇建设,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服务。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引导,疏通各种融资渠道。坚决制止重复收费和强行摊派,依法保护非国有投资的合法权益。
七、规范统计口径,严格按新标准做好城乡划分和城镇人口统计工作
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地域、人口、产业结构以及城镇数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城乡划分和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已难以真实反映城镇化发展水平。为统一城乡划分标准,准确反映城乡实际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去年底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标准的规定(试行)》(国统字〔1999〕114号)。根据文件精神,城镇是指在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重新划定的城市和镇。包括:
(一)地级市:人口密度在1500人/平方公里及以上的,为区辖全部行政区域;人口密度不足1500人/平方公里的,为市辖区政府驻地和区辖其他街道办事处地域以及区政府驻地建成区所延伸到的周边乡镇地域。
(二)县级市:市政府驻地和市辖其他街道办事处地域以及市政府驻地建成区所延伸到的周边乡镇地域。
(三)镇:镇政府驻地和镇辖其他居委会地域以及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所延伸到的周边村民委员会地域。城镇地区以外的工矿区、开发区、旅游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特殊地区按镇划定。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严格按新标准划分城镇和乡村,切实做好城镇人口统计工作,增强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八、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我省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各地条件差异很大,因此,在小城镇建设中必须切实加强分类指导。要针对小城镇不同的发展特色、发展阶段和区位条件,制定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沿江地区在加快发展县(市)城区的同时要加强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区域协调,着力解决小城镇布局分散、规模过小等问题,调整乡镇行政区划,避免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同时,积极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城镇内涵质量,增强集聚、辐射功能。淮北地区要着重加强县(市)城区的建设和发展,完善职能,增强城区综合实力,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加快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撤乡建镇步伐,推进城镇化进程。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到今年底,沿江地区的城镇化率要达到40%以上,其中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达到50%以上;淮北地区城镇化率要达到30%以上。
要加强规划修编工作。各地要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善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时进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域规划和小城镇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合理确定小城镇发展空间布局,指导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小城镇和周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小城镇自身特点和发展条件,确定发展目标,引导产业布局,合理安排生产、居住、商贸、文化、教育等各项功能用地。注重提高小城镇建设的层次和品位,优化小城镇的人居环境和空间景观。为了增强重点中心镇辐射功能,对于建设预留地偏紧的,经省政府批准可适当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在大中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小城镇,其发展应符合大中城市的总体规划。要特别注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小城镇规划的衔接。交通、电力、邮电等部门在进行有关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时,要按照有利于支持县(市)城区和222个重点中心镇发展的原则,合理布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小城镇规划按期保质完成,今年年底前务必完成222个重点中心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
乡镇城建所工作总结4
××市深刻分析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牢牢把握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在新农村建设中,紧紧依托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在规划和建设环节,创造性地提出“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农民向农村社区集中)的发展思路,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先导和引导作用,充分激活土地流转模式,全面突出政府主导,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互动,推进了经济发达区域和城市郊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建设。具体而言,他们在规划方面的主要经验有:
一、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强化规划对新农村建设的引导作用
××市提出要通过科学的规划来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实现城镇、农村的合理建设,城乡产业的合理布局,让城乡居民通过城乡一体化得到实惠。为此,该市通过加快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实现了规划编制市域全覆盖,使全市城乡规划真正成了一盘棋。
一是加快分区规划和远郊市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市城市总体规划(20__—20xx年)》修编;完成了龙泉驿、新都等7个卫星城的分区规划和都江堰市、崇州市等8个远郊市县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全市20个区(市)县都有了自己的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完成了中心城117平方公里新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中心城区域实现了控规全覆盖;编制了198平方公里非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二是加快镇乡规划编制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落地。组织了对全市3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和评审工作;对全市2800多个总投资1538亿元的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各级规划中逐一进行了审核和落实。
三是积极推进农民新居工程建设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完成农民新居工程的建设规划,高效优质完成了“新居工程”选点和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工作,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新农村建设中,该市还积极推进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取得显著成效。如白果村村庄整治规划和行动方案专门由省村镇规划建筑设计院进行规划,县建筑设计院进行设计。制定了以“村庄发展治散、基础设施治缺、村内建设治空、村容环境治脏、农户住房治大”为主要内容的白果新农村建设方案。
在农民新村规划编制中,××市注重结合实际,突出五项原则。一是将农民新村纳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编制建设规划。农民新村建设强调搞好路、水、电、气、通讯和排污治污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同时要求应有相应的文化、体育、卫生、教育、商贸、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新村、文化新村、现代化文明新村;二是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增强农民新村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规划编制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有利于农业和村庄产业多样化发展,兼顾城镇建设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农民新村规划分区域控制。城镇规划区内不设置中心村,属城镇近期建设片区,根据规划和有关标准设置农村居民点或城镇居民住区,防止形成“城中村”;四是农民新村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农民新村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配置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满足居住服务的基本功能,还结合农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需要,统筹考虑各种生产因素,综合布局,使生产与居住、生活有机结合;五是农民新村规划结合当地环境和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农民新村规划在布局形态上因地制宜,灵活布局。加强对房屋建设风格、色彩的指导,推荐适合当地建设的方案,使农村新村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注意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通过规划建设农民新村,使农民既增收致富,又改善居住环境,享受现代文明。
二、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战略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
××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的战略中,认识到城乡规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前提。该市按照城乡统筹规划、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切实改进和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高规划“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建立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规划管理新体制,实现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满覆盖”,充分发挥城乡规划战略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理顺规划工作关系。进一步完善市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市规划委员会决策作用。健全市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结构,加强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力量,理顺市规划委员会与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提高规划决策水平。调整区(市)县城乡规划制定程序。各区(市)县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建制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总体规划、开发区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等,须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审批。将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村镇规划管理职能划转市规划局。将城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及技术标准的编制管理职能划转市规划局。对××市高新区、龙泉驿区等15个区(市)县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归口管理和指导。
二是不断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在主城五区设置规划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设置××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市级行政二级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将市规划管理稽查大队并入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不再保留市规划稽查大队。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由市规划局管理。设置市政府派驻龙泉驿区、金堂县等14个区(市)县城乡规划督察专员,负责所驻区(市)县城乡规划行政工作督察。市规划局加挂市政府派驻区(市)县城乡规划督察专员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督察专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组建××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发展战略研究。组建××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全市城乡规划信息资源管理。组建××高新区、金堂县等15个区(市)县规划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所辖行政区域规划管理工作。
同时,××市还特别注重加强镇乡规划管理。在温江区、双流县等14个区(市)县设置区(市)县政府派驻镇(乡)规划助理员,负责所驻镇(乡)规划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助理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当地规划行政管理机构负责。
三是切实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干部管理权限。市政府派驻的督察专员、规划执法监督局的组织人事由市规划局统一管理。其余区(市)县规划管理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征求××市规划局意见,由当地区(市)县任免。市规划局及派出机构、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市政府派驻区(市)县城乡规划督察专员的人员编制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下达,各区(市)县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及驻镇(乡)规划助理员的人员编制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市、区(市)县同级公共财政预算。
三、突出重点,抓好示范,以点带面,促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中,××市特别注重突出重点,抓好试点,以点带面,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动。
乡镇城建所工作总结5
20xx年城关镇城建所在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务实奉献,从小细节入手,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
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对全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上报,全镇共摸排出13个老旧小区,为下步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盐业公司家属院、教委家属院、民政局家属院等十个老旧小区改造。
二、城市控建
联合城管大队违建办拆除违规搭建的棚亭、无证建筑73处,近2600多平方。有效遏制了违建之风。
三、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性的工作,城建所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及文明办,对全镇范围内的垃圾收集站点、公厕、污水管道、无功能建筑物等清理整治。尤其是在防疫期间,更是重点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村庄沟塘、公厕等进行集中清理,每天喷洒消毒液,消除卫生死角。
四、农村改厕。
对全镇835户已改厕户旱厕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健全用户台账,全镇201户贫困户已改旱厕已全部通电,基本通水,都能正常使用。建立健全了“改厕综合服务站”,真正做到了已改旱厕“坏了有人修,满了有人清,清了有地用”,大大提高了改厕户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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