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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4-06-27 14:39:06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精华[15篇]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精华[15篇]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

  根据州执法监督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前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计划,我所高度重视春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制定了《20xx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认真履行学校卫生监督职责,严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一、基本情况

  20xx年2月29日至3月9日,我所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对全县的33家中小学校和44家托幼机构(含村幼)进行了拉网式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二、检查重点

  及时排查学校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预防和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管理、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托幼人员的培训与儿童接种等记录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三、检查情况

  (一)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制定了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有学生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情况登记,对学校环境、教室、宿舍进行了消杀灭工作并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部分学校,尤其是乡中心小学和村幼机构因病缺课追踪登记不规范,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尤其村幼机构没有对幼儿教室、玩具进行清洗、消毒,记录形同虚设;部分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学校无环境消杀灭记录;部分学校及村幼的新进保育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的人员未有相关培训与儿童接种记录。

  四、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消杀灭工作记录、保育人员及时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体检、托幼机构人员按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接种等。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学校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五、下一步

  (一)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狠抓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二)要求各学校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学生因病缺课追踪记录,完善传染病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

  (三)要求学校切实承担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师生在校平安。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2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市粮食局[20xx]5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抽派并组成5人工作小组,对全县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南岸粮食储备库、百姓园米业公司等单位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1 、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次共检查了南岸粮食储备库、白岩贡米业、金龙米业、帅哥米业等5个粮食储存、加工企业。 20xx年粮食收购量为7468吨,这些企业都按规定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连续实施了年度审核审查,具备合法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粮食收购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质量不低于中等标准。执行现金支付收购,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行为。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下,各收购企业都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

  2 、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加之去年因天旱减产严重,因此,20xx年收购的粮食基本上是当年新粮,且是单一的中稻品种,无混杂收购现象。由于干旱减产,各企业收购粮食价格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大都在每50公斤95元左右。南岸粮食储备库是我县唯一的地方粮储备企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该库设施齐全,管理规定,库容量充足,严格落实“三专四落实”要求,具有一定的储粮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XX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

  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对粮食库存、粮食统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加强粮食统计监管,确保粮食统计数量准确无误。我们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于6月底对全区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全面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4)、对最低价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3

  根据区卫生、食品和药品监督局、区疾控中心工作安排要求,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及了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避免校园传染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学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4月1日-15日贵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了相关科室及人员按照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合督导检查表逐项对照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辖区共有托幼机构、学校27所,其中中、小学校13所,托幼机构14所。4月份共督导学校27所。其中三七厂幼儿园发现两列手足口病,同时发生在一个班级,我辖区管理人员已下达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建议该班停课一周;(因近期内洛平村手足口病爆发较多,为加强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我辖区管理人员建议附近各个幼儿园加强消毒及晨、午检记录,其中三七厂幼儿园出现手足口患儿较多我辖区已经下达全校停课通知,并加强对各村家长对手足口病的认识、预防手足口病传播流行的宣传资料共150份)。

  二、督导情况

  (一)综合情况:

  1、有专职校医的'学校17所,兼职从事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老师10所。

  2、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的学校有27所,上墙的有25所,无上墙的有5所:金鹰卡通幼儿园、南溪学校。

  3、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或措施的学校有27所。

  4、有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的学校有:27所。

  5、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学校有27所。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

  1、发生传染病聚集性情况:无

  2、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无

  3、开展晨午检、缺课追踪学校:开展27所,部分学校记录不规范。

  (三)学校卫生监督

  1、饮食卫生:辖区有食堂的学校及托幼机构有18所,其中办理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18所,食堂人员已办理健康证有17所,其中云上之星幼儿园健康证有个别过期,电子工业学校无健康证,已经通知其2所学校立即办理健康证。

  2、饮用水卫生:

  ①、建立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的学校有27所。

  ②、使用纯开水的学校有27所,上锁情况:20所学校已上锁,7所学校未上锁(已通知上锁)。

  三、整改意见

  1、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控工作督导,协助学校完成综合管理相关制度资料并上墙。

  2、督导学校开展好晨午检及因病缺课追踪工作,进一步规范记录。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食源性、水源性疾病不发生或流行。

  4、指导学校作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求作好详细记录包括消毒药品种类、数量、效期等。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4

  为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落地生效,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xx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试行)》,xx市委编办探索实施“问效+”管理模式,有力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一是“问效+目标导向”,推动全面跟踪与精准问效相结合。以提升跟踪问效的针对性、时效性为出发点,实行“分类问效”,选出6类机构编制事项进行问效,主要聚焦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及运行情况、部门流程和职责边界清单落实情况。

  一是掌握重大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执行不力、变形走样、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评价重大机构编制事项实施的效益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查看调整后有无积极效果、达到预期成效。同时,着重对重大改革决策进行专项督查,结合全年工作要点及疫情防控趋势,着重对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医药体制机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导向突出,目标明晰。

  二是“问效+联动机制”,推动内外联动与全程跟踪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协调配合,明确由监督检查科室牵头,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等业务科室共同参与,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督模式。同时,积极探索部门间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形成监督问效合力。在现场核查环节,通过坚持审计监督与问效监督相结合,与审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采取听取介绍、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全面了解部门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实际运行效果和调整优化方向等方面的情况,有力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三是“问效+调整优化”,实现督查整改和审批运用相结合。以督促问题单位整改落实为切入点,以监督检查环节前置为手段,重塑机构编制事项受理审批流程,强化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环节的协调配合,将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严格审核把关,将问效结果逐一建立电子档案,完善信息数据,对存在机构编制执行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申请,为领导决策和机构编制调整优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问效+法治理念”,推动工作成效与法规意识相结合。通过开展跟踪问效,完善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轻事后、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工作理念,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效能。同时,通过跟踪问效,提升部门对于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意识,督促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快推进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提高机构组建及运行效率。通过问效不断增强部门机构编制“红线”思维,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力。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5

  根据省粮食局《有关转发国家粮食局有关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xx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

  首先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第二是对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最高库存量进行现场核定。这次我们对全区32家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粮食最高库存量进行逐一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升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第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加监督力度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增加监管力度。

  首先是要做好全区粮食经营者换证、验证工作,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全区60多家已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有半数不再经营但证件仍然在他们手中,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媒体和相关法律途径给予注销。

  第二是要对新申请领取粮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也就是不但要看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要进行实地检看,如实地检看达不到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

  第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含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6

  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我县粮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质量良好和卫生安全。一年来,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并根据昭通市粮食局《关于采取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物价稳定和节日安全的通知》(昭市粮[20xx]2号)《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20xx]11号、《关于开展20xx年粮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昭市粮[20xx]14号)《关于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通知》(昭市粮[20xx]42号)《关于印发(昭通市<奥运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粮[20xx]64号)和永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善县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办[20xx]4号)《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食安委[20xx]1号)《关于印发20xx年永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永食安委办[20xx]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有代表性的和吞吐量比较多的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购销量比较少的乡镇,适时地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全县人民的生活需要和“节假”日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从创建“平安永善、和谐永善”和支援溪洛渡电站建设的高度出发,县粮食局领导把搞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与粮食行政执法相结合,积极主动,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等)。由县粮局牵头,成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分别对溪洛渡、团结、桧溪、细沙、青胜、黄华、莲峰、茂林、大兴、墨翰等乡镇的市场粮油和个体粮油经营户经营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进行监督检查。

  1、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维护和完善粮油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县粮局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在奥运会和节假日期间,我县把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重点对溪洛渡、团结、细沙、桧溪、莲峰、茂林、大兴等乡镇的粮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搞好“米袋子”工程和创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城乡居民购买“放心粮油”意识,让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尽到我们力所能及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

  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关系到整个购销粮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关系到粮油质量安全、良好、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特别是粮食企业改制后,粮油购销市场更加市场化,粮油经营者的业务素质更是参差不齐,所以,宣传工作很重要,根据省市粮食局的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的关心、支持配合下,首先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流通统计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粮油质量、标准、卫生、安全的宣传。

  1、通过近年来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原来的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粮油市场繁荣,对保障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从不懂得粮油食品的质量标准已逐步了解粮油食品的好坏,使广大的个体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了对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鉴别能力。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7

  20xx年以来,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省、市价格政策和价格调控措施,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强化民生价格监管,改善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社会诚信和谐,为保持全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xx年—20xx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20件,实现经济制裁349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0万元,罚款20万元,同时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共受理投诉、咨询、举报688件,均作了及时处理和反馈。其中20xx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1件,实现经济制裁55.5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4.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2万元,罚款4.3万元;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价格形势,我局紧紧围绕着上级物价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全力落实稳价政策,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一)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物价,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我局开展节日市场巡查,重点检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查处利用节日之机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出动检查人员650多人次,检查零售商场、旅游景点、交通运输、餐饮等1800余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针对出租车在节日期间投诉比较多,不打表、乱收费等情况,我局在春节前专门印发出租车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对客运公司及车主进行上门宣传。在年货展销会期间专门指派2名同志进场巡查,规范年货市场价格行为,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二)紧急开展食盐市场价格重点检查。3月16日开始我县市场上出现食盐抢购现象,为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我局第一时间内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食盐经营网点等进行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超市、卖场、社区便利店、农村地区食盐特许经销商户95家,查处食盐价格违法案件4起,共罚款2100元。同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违规案例,有效地震慑和教育不法经营者,为平抑食盐市场价格起到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三)开展旅游景区明码标价检查。配合5.19中国旅游节,5月10日至17日期间,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旅游景点开展价格检查行动,以前童古镇等景区为重点区域,主要规范景区内的的餐饮业、零售业,具体内容涉及餐饮收费,超市零售、景区内游乐设施收费等明码标价情况。对景区内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家,检查人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四)规范学校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针对学校内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较高的现象,会同教育局、工商等部门对宁海学校内小卖部商品价格进行调研,走访了16家学校内的小卖部,5家校外超市,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五)评选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为规范建材市场的价格行为,完善建材市场明码标价监督管理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月份我局在红枫生资建材综合市评选10家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进一步推进建材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开展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协助省物价局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部分宾馆饭店电话服务收费没有做到明码标价的责令纠正。

  (七)开展明码实价工作。9月20日我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召开了推进商品明码实价会议,乐购、联华、小小超市、三江超市、加贝等7家企业签署了《明码实价承诺书》,将严格遵守明码实价承诺书。

  二、开展价格专项重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在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了直接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等检查工作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涉农、医疗等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

  (一)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在县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等部门的配合下,于6月初开始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对全县18家街道、镇乡进行了全面的农负检查。通过听汇报,抽取村社账目及原始凭证,仔细检查了农居点建设收费中向农民收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等其他有关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总体良好,有关涉农政策执行到位,基本上没有发现违价行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较好,对已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我局重新调整公示牌。

  (二)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1、配合市局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局下查与本局检查相结合,在三月份我局配合市局完成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了建设、民爆公司、广播电视台、水务集团、水利、环保、国土等多家涉农涉企收费单位,发现价格违法案件3起。

  2、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开展检查。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对人防、规划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服务性收费开展检查。

  (三)开展教育系统收费检查。我局会同县教育、纠风等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共抽查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近20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件,没收违法所得50100元,罚款10000元。

  (四)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

  1、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我局与县纠风办、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宁价[20xx]38号),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xx年1月20日前做好自查工作。20xx年3月7日起我们三家单位联合检查组共抽查了1家县级医院和6家乡镇卫生院。从检查情况看,药品价格各单位均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在医疗服务收费中少数乡镇卫生院存在分解收费项目、自立项目收费等现象,如如产科建册2元、妇科建卡20元、儿保手册1元、儿童体检105元/套,荧光检查其他费5元。

  2、配合市局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检查。配合市局下查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保医院医疗收费检查。

  (五)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5月份,我局对城区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商品房经营者能够做到明码标价,但也存在没有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标示,标示不够醒目、标示摆放混乱等问题。

  (六)开展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局于20xx年8月23日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宁海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开展检查。宁海高速服务区加油部、餐饮部、购物部、汽车维修价格行为较规范,但其餐饮、商品价格普遍较本地快餐店、超市高,例如伊利纯牛奶250ml宁海高速服务区4.5元,本地超市为2.2元。

  (七)开展涉车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县有汽车维修企业28家、汽车销售企业36家(已开业4S店7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5家。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汽车销售没有明码标价;

  二是代办服务收费没有明码标价。汽车销售行业代办保险、代办按揭存在代办服务收费没有上墙明码标价情况,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

  三是部分汽车维修企业存在明码标价不全现象,汽车维修只表示部分维修价格。我局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企业发放责令整改书,限期责令企业改正;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八)开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检查了民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17家,测绘、会计等社会中介组织15家。发现收费违规单位一家,责令县民营企业协会长街分会退还收取的5家村经济合作社会员费2500元。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认真解决民生价格诉求问题

  (一)及时受理举报案件。今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及时回复投诉者,对消费者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办结回复率100%。

  (二)加大价格法宣传力度。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价格法》实施十三周年期间,我局制订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纪念实施十三周年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价格监管年活动,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采取上街设摊咨询,悬挂横幅标语及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价格法》,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悬挂了宣传标语75条,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LED视频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向市民宣传价格法律知识。

  (三)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活动。今年是“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

  一是通过撰写我县“12358”开通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及价格监督检查的动态信息在《今日宁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在5.1节前向零售商业经营者印发规范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并对较大商场、专业市场及旅游景区进行走访宣传,发放提醒告诫函400余份。

  四、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8月份我局制定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上门服务,做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自身价格行为,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与“价格诚信先进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管服务网络,在宁海红枫生资市场建立了价格服务站,聘请了义务价格监督员,发挥市场价格服务的作用。

  (二)加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工作。随着宁波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成立大会的召开,我县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也相应成立,同时在乡镇街道也设立了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分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协助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价格信息,收集、反映群众对价格、收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基层价格矛盾,价格监督员每月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价检基础工作

  强化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全体检查干部认真学习市物价局《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站所,通过创建活动,充分调动检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性,严格依法行政,所办的案件无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提高检查工作水平。在今年宁波市物价局举行的行政执法案卷考评中,我局被评为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优秀单位。

  加强廉政建设,搞好廉洁执法。廉政工作对于执法部门尤为重要,检查干部严格遵守“五不准”规定和本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树立了价格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六、20xx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一)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明码实价工作,进一步做好价格诚信建设,严厉打击商业零售促销中的违法行为。

  (二)规范涉企涉农价费,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继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加强日常和节日市场巡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加强城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市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

  (五)完善价格举报制度,拓宽价格诉求渠道,注重分析价格舆情,提高价格矛盾快速调处能力,妥善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六)以贯彻实施新修改出台的价格法规规章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法制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争创群众满意站所示范单位。不断充实物价检查队伍,提高检查业务整体水平,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8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xx〕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xx〕35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整顿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所加强对辖区内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大型建筑工地等非法行医人员频繁出现的区域进行检查,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专项整治。现将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ww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成立了以ww县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监督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二、加大力度,依法履行职责

  1、打击非法行医情况:20xx年以来我们以开展了以取缔无证行医点,查处违法行医机构,曝光典型案件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出动车辆56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852家,监督检查1113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5起,处罚金额74300元。其中无证行医4家,取缔4家,没收器械3件,药品3箱。

  2、打击非法采供血情况: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血安全,我所对全县15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我县有私自采供血现象,所有临床用血均由县医院供血中心提供。现场眷查15家,合格15家。

  3、投诉举报情况:我县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举报电话,20xx年共接到举报电话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单位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2、监管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有待加强;

  3、随着专项整治工作连年开展,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无证行医、游医药贩的隐蔽性、警惕性逐渐增强,加上流动性大,造成打击过程中调查取证工作困难;

  4、执法队伍人力、经费严重不足。

  如何提高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效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是我们研究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保持高度的热情,乘胜追击,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9

市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好昭住建《昭住建发(20xx)434号》文件精神,保证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质按量完成,我局对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检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检查领导组,面向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了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对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整改。我县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为廉租房建设,在对其建设工程检查中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内业资料不完善,且相关负责人签认不认真,不全面,要求其整改完善。

  2、工程部分地方楼梯梁柱出现错位,要求施工方会同设计方整改完善。

  3、工程进入主体工程施工(2—3层),监理单位未及时组织基础分布验收。

  4、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低,施工安全保护措施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二、问题存在原因分析

  1、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安全投入不足,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未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现场实体安全防护不到位。

  2、施工单位未严格按建设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质量意识流于形式,没有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3、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落实不到位,未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不及时上报。

  4、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意识较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未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施工进行高度重视,没有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5、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较低,责任主体普遍对安全重视不够,安全监督亟待规范。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该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该落实到位的工作没有及时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大质量安全投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幅提升企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监管水平,加强企业相关负责人质量安全工作责任。

  在我局的认真督察下,出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的整改完善,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正健康有序的进行着,相信在市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县一定能交出一个社会满意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严防出现类似问题。强化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厅、市局总体要求,加强宣传指导,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察力度,全面推动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开展,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水平。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xx年11月10日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手足口病防控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湘卫监所发[20xx]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确保我县广大学生及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于3月16日开始对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学校(托幼机构)153个,其中学校66所,托幼机构87所,取得卫生许可证124个,全县设立了卫生室的学校有5所,有专职卫生保健人员8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登记、学生晨检制度及用具消毒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食堂“两证”持证情况、餐饮具、水质消毒等卫生设施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建立台帐完善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认真审核。共检查学校(托幼机构)101所,(其中)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100余份。

  1、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品从业人员78人进行健康体检。

  2、督促落实了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学校按要求落实晨检制度,完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饮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传染病管理及上报制度。对制度不完善的学校均提出整改意见。

  3、督促并指导各学校、托幼机构对餐饮、供水的设施设备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三、存在问题

  从整治情况看,食堂总体卫生状况较以往得到较大的.改善,学校对食堂垃圾随意堆放,配餐间无消毒措施,厨房内无通风管道等问题都采取了措施,得到较好的改进和解决。但部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仍存在以下问题:

  (1)食品加工场地较小,有时在地面进行食品加工,造成食堂卫生脏乱;

  (2)生熟食品盛放容器无明显区分标志;

  (3)部分配餐间功能混用或弃用,消毒灯安装不合适,没有专用餐具保洁柜,食品传递窗不符合要求,配餐间内随意摆放杂物;

  (4)采购食品、食品原料索证及台帐登记仍不规范。

  (5)全县学校严重缺乏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缺乏,学生因病缺课登记,传染病登记、报告以及病假、销假登记制度不完善。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1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保障群众安全健康的就医环境,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x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于xxxx年xx月xx日--xx月x日开展了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县辖区内共有民营医院x家,本次开展监督检查的机构x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医疗机构执业情况。x家医疗机构未发现出借、出让、转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出租承包科室的现象;医疗机构能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抽查医护人员共xx人核查其执业资质,其中x人超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x人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服务收费情况。x家机构将药品价格和诊疗项目价格在医院大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其公示收费价格与医疗机构在物价部门备案价格一致。x家机构共抽查xx份门诊处方和xx份病例,未发现存在分解、重复、自立项目收费等问题。

  (三)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情况。检查x家民营医院开展消毒工作的机构x家,开展消毒效果监测的机构x家;医疗废物分类存放,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的机构x家;医疗废水消毒后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排放的.机构x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备案的机构x家,且能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实验活动;x家机构许可放射诊疗的机构x家,开展放射诊疗的机构x家,开展诊疗场所、设备监测的机构x家、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机构x家;检查的x家医疗机构均取得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资质且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执业活动。检查执业人员共xx人,未发现有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或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资质上岗的行为。x家单位妇科门诊和B超室内外张贴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标识,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三、案件查处情况

  本次检查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x起,立案查处x起,其中简易程序一起,一般程序x起,共计罚款x.xx万元,案件正在办理中。

  四、下一步措施

  卫生监督所将严格按照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严厉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2

  按照卫生局(卫执〔20xx〕231号)《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监管情况,完成了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举办专题培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消毒产品经营行为,提高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意识,保障群众健康安全。5月8日-9日,分2期举办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培训会,全区130家药店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针对消毒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和药店非法行医的形式、特点、危害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要求各药店要建立严把进货关,建立索证索票、登记验收等制度,不得销售无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不得销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不得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同时强调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实际案例对非法行医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宣讲。培训会结束后,区卫生监督所与101家单位签订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承诺书》。

  二、强化监管,加大对经营不合格消毒产品的处罚

  今年4月份以来,卫生监督所以监督检查经营销售消毒产品的单位是否建立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登记验收制度,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01家,对27家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800元,并责令立即停售不合格的消毒产品。对未建立索证索票、登记验收等制度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启动约谈机制 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

  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规范要求,确保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效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xx年4月23日,卫生监督所启动约谈机制,对辖区内3家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此次约谈,首先由监督员提出被约谈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生产场所、清洗消毒工艺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餐饮具集中消毒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三是保证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四是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随后,被约谈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报告了整改措施。

  四、开展专项监督、监测,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

  按照《20xx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区作为试点区县圆满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开展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旨在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对企业实行分级监管,合理分配有限的监督资源,突出监管重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首先按照产品的性质、用途、适用人群将消毒产品分为高、中、低危险程度三类,每个大类再依据企业自身风险控制水平的好坏分为二个等级,共三类二级,六个级别,与之相应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依次增加。

  我区共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5家,根据产品的用途和使用人群全部为中风险,其中评为C级(中风险管理好)3家,D级(中风险管理差)12家,下一步我区将根据评定的等级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级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做好日常卫生监管工作

  五、有序开展日常监督,巩固工作成效

  (一)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可能影响产品卫生质量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督,保证每年完成经常性卫生监督2频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届满的情况,及时通知生产企业办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换、发证准备工作。今年,共协助市所完成我区3家生产企业换、发证的现场审查工作,并为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和我区卫生监管工作档案。

  (二)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完成了我区在产的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的消毒餐饮具抽样检测工作,共抽检样品30套。经检验,消毒餐饮具全部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三)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年度的健康体检。

  六、存在问题

  (一)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购进原料时未索取原料检验报告;无生产记录、未建立企业管理档案或管理档案不健全;生产区环境存在脏乱;原料、成品库的物品未隔地离墙存放;无产品自检设备或能力等问题。

  (二)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无产品经营台账。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对消毒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我区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成果,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3

  一是深化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工作,制定《xx区20xx年优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服务改革方案》,建立区街联动、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从提升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规范集体产权公开交易行为,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等方面开展优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服务工作。

  二是修订完善《xx市xx区经济与科技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实施细则》和《xx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xx年上半年,共扶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项目3个,扶持资金达万元。三是持续优化完善“三资”监管系统功能模块,提升服务器、查询机等相关硬件水平。20xx年上半年共录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已录入各项数据489,910条,其中“三资”信息414,229条、工作动态1509条、公示公告和会议决议3578条、公司制度463条、合同信息3642条。四是规范集体产权交易,将全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大型物业租赁、土地合作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城市更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商品及服务采购等8大类项目实行公开交易,推动集体产权的价值发现。20xx年上半年,共完成2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李朗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及1宗(樟树布股份合作公司)股权交易项目,完成交易金额约亿元,溢价率达。五是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了《xx区20xx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及推进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结合本县实际我局制定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秋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在全县各中小学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效果

  20xx年9月,分为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前乡片区和后乡片区设有食堂的学校进行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了学校食堂:

  (一)是否持朋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四)大宗食品是否索证索票;

  (五)每餐是否按规定留样;

  (六)食品台账建立情况;

  (七)是否有能正常使用的消毒、冷藏、保洁设施设备;

  (八)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

  (九)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

  (十)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情况;

  (十一)食堂环境卫生情况等内容。

  在检查过程中,由学校分管食品安全人员陪同,要求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至醒目处,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上岗,并要求食堂承包商提供所用米、面、油、鲜肉、调料的检验合格报告和检疫合格证,同时查看每餐留样食品和记录以及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并查看了冰柜内生熟食品是否混放等。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 1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7车次;检查学校食堂54家,其中中学食堂22家;小学食堂17家;幼儿园食堂15家;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2家;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85%;出具《监督意见书》39份,对个别学校食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出具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存在问题

  大部分学校食堂存在如下问题: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

  (二)食品留样不规范,不注明留样时间,记录不全。

  (三)没有冷藏、消毒和保洁设施,或是将消毒柜普通碗柜使用。

  (四)冰柜内生熟食品混放。

  (五)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工作服,不注意个人卫生,生活用品乱堆乱放。

  (六)部分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房屋破旧,面积窄小,不能进行功能分区,东西乱堆乱放,厨房四墙无1.5米以上的白瓷砖墙裙。

  三、整改建议

  (一)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须加强食品管理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学校领导或分管领导应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加强奖惩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县教育局要进一步增加学校食堂建设经费的投入,增添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信息交流,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的食堂应及时向通知我局,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我局在对学校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教育局通报,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共同形成合力,增大监管成效。

  (三)进一步提高监督机构对学校食堂临管的效能,用有限的监管资源,实现管理社会效益最大化。大力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对违法进行公开通报,充分运用媒体宣传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促进学校自律。

  (四)加强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监管,监督机构要严格执法,依法加强行政处罚,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严格承包商的准入资格,承包合同要将食品卫生安全作为经营者的重要责任,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可永久取消学校食堂的经营资格。

  通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及食堂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了管理责任,规范了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餐饮具清洗消毒行为,消除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5

  我县小池、界子墩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走过了XX年,迎来了XX年,风风雨雨的XX年我们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的工作。

  一、依法上路,履行动物运输专项检查职能 按照省政府〔1998〕186号文件和省畜牧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依法依规在指定地点设站检查,一年来共检查验证活畜禽17228656头(只),其中猪1084766头,牛45321头,羊440398只,禽类14382219只,其他动物1275952头(只),查验动物产品144677.06吨,共计检查和消毒车辆21755车次,在检查工作中我们绝大多数同志对工作兢兢业业,仔细认真。今年5月7日小池检疫监督检查点负责站长陈勤,带领检疫员杨波、柳杰峰、梅舰等3人,检查从江西进来的一车生猪时,发现其中9头有w病的嫌疑,在省专家到场确认后,立即将该车54头生猪全部扑杀,并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效地堵截了疫病的传入,防止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为我省畜牧业的`发展作出了一份贡献。

  二、建章立制,保证检查工作的高效运行 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前提和保证,在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建立和健全了执法“三制”,即:《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对执法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每一位执法人员头上都有紧箍咒。县动检站对执法人员的职责、权利、行为规范等方面都有具体化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今年11月16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亚峰赶赴**,暗访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在小池暗访时发现该点执班人员(副站长熊青龙等3人)在值班室里打扑克,次日将该事在《楚天都市报》上曝光,这件事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俞书记亲自批示要严查此事,我局在县纪委的督促下,很快作出了处理意见,对熊青龙等3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和行政撤职、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也依规进行了责任追究。此次事件的处理给我县畜牧系统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特别是对小池、界子墩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教训尤为深刻,对今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根据此次事件的发生,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原来的《检查点管理制度》、《站(点)长岗位规范》、《检查员岗位规范》、《监督检查站点八不准》等制度的基础上,又与每个执法人员签订了《**县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工作纪律责任状》,对上班期间抹牌、下棋等违纪活动的处罚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签订责任状后,检查点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检查工作有条不紊,检查效率大大提高,今年我们共检查了动物产品14万余吨,检查和消毒装载动物产品的车辆6486车次,这在过去历年是没有过的。

  三、强化票证章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规范使用检疫证、章、标志,是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的重要凭证,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把票证章的管理和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票证的发放和回收严格按程序操作,票证的使用按农业部要求填写,票证的管理安排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一年来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所使用的票证无一遗漏。在经费管理上遵照我局财经纪律的规定,做到了日清月结。

  四、杜绝“三乱”,为我县招商引资服务 按照我县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作为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如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工作中发生“三乱”,势必影响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因此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不但担负着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还担负着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历史责任。一年来的工作证明,我们没有“三乱”行为发生,今后也不会发生。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办事,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服务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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