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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在深圳怎么办港澳通行证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北人在深圳怎么办港澳通行证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http://ga.sz.gov.cn/)点击出入境(非深户)进行申请,或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根据预约的时间、地点,携同材料前往窗口办理);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受理后,对申请料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审批;
4、审批
市局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批准通知书》;
5、办结
市局将审批结果报送省厅,省厅3个工作日内制作、签发证件;
6、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或邮递领取。
注:
1、非广东省户籍居民10个工作日办结;
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