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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市外转诊申请条件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医保市外转诊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医保市外转诊申请条件
1、所患病种属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2、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3、属于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填写市外转诊申请表;
(二)收诊医院主诊医生或科主任出具意见;
(三)医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机构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
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时将转诊信息报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参保人转往本市定点的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凭转诊申请表办理记账;转往市外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扩展内容: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