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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规则
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也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是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公积金贷款规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公积金贷款规则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话,首先要查看个人的征信度如何,如果是已婚人士则还要看配偶的征信度。一般来说逾期严重的人是无法申请到购房贷款的,就算是被侥幸审批下来,其利息也会高出许多。
2、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有两种贷款方式选择,一是公积金贷款,还有就是公积金与商业贷的组合贷款。贷款申请者可根据所需费用以及自身经济情况来选择合适自己的贷款方式,但是组合贷款的利息会相对要高出一些。
3、公积金贷款申请在提交以后,银行从进行审批到下款,这中间需要的时间大约需要1个月左右,具体还需根据申请者的资质及银行审批速度来决定。
扩展内容: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
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5、申请人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必要时可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