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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家庭贷款条件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公积金家庭贷款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公积金家庭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需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期限。
2、首付款购房时不能低于规定的比例。
3、借款人需要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5、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未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内容: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七条普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三)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