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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家庭贷款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了互助性和保障性的作用,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增强了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能力,也体现了互助互济精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公积金家庭贷款的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计算;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二、贷款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已经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必须提供房地产买卖合同(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4)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开发商出具的首期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5)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6)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须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薄(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8)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所购现房已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11)其他需要的资料。
(12)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贷款流程
(一)一手房贷款流程
(1)网上查询预售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首页查询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版块进行查询→联系银行网点
(2)递交贷款申请
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
(3)等待中心审批
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一旦材料齐全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4)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
在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
(5)等待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借款人首先和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宽手续,符合放款条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发放贷款。
(6)业务办结
借款人领取资料,公积金贷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