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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交易上市申请流程
导语:深圳经济适用房签订合同满5年后,业主可通过缴纳增值收益方式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快点击打开文章,小编为您解答。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有人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非市场商品房)或《房地产证》(绿本)
(4)《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申请表》
(5)缴纳增值收益凭证
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填报并在线提交申请表。快速入口:http://jjfss.szjs.gov.cn/
1、具体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2、进入系统后,点击申请,选择业务类型: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点击下一步
3、阅读完申请指引后,点击下一步,然后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相关业务
4、填写申请表,点击提交。
(二)网上查询进度和审核结果。网上提出申请后,申请人应自行密切关注办理进度,及时登录网站查询进度和审核结果。
1、网上审核不合格的,将查询到审核不合格结果,并自行在网上打印驳回申请的书面通知书。
2、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且网上审核合格的,将查询到缴纳增值收益的通知。
3、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网上审核合格,且住房保障部门不予优先回购的,也将查询到缴纳增值收益的通知。
4、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网上审核合格,且住房保障部门优先回购的,将查询到回购住房的通知。
(三)网上打印缴款通知书、书面申请资料清单,并缴纳增值收益。查询到缴纳增值收益通知的,申请人根据提示,打印缴款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凭缴款通知书缴纳增值收益并取得缴纳增值收益的凭证。
(四)备齐书面申请资料。已缴纳增值收益的申请人及查询到回购住房通知的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按书面材料清单备齐书面申请资料。
(五)前往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申请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资料,接受住房保障部门查验,查验合格的,予以备案。查验不合格的,查询接收驳回申请通知;须补正申请资料的,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六)领取批复(或签订回购合同)。备案通过后,申请人领取批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且住房保障部门通知回购的,当场签订回购合同。
窗口办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2-4号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附楼2楼2-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5-83207144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9: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莲花二村公交站:10路 25路 25区间线 64路 67路 75路 104路 K105路 108路 111路 123路 215路 228路 237路 322路 333路 339路 357路 371路 M372路 M374路 379路 383路 M383路 M389路。 2、莲花村站:3号线龙岗线(C出入口)
办事时限及收费
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申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增值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备案后予以发放。
收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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